曾獲廉能警察的林信洋,涉嫌貪污遭判刑。翻攝台北市政府政風處網站
曾獲「廉能楷模」的前台北市交通大隊南港分隊警員林信洋,涉嫌幫友人製造假車禍詐保60萬元,被保險公司揪出有異而報警;警方又循線查出他和吳姓前女友共謀偷查車主個資,藉此貪污54萬元,前同僚邱姓警員也涉案。士林地院今天宣判,林信洋涉案部分,其中1年2月可易服勞務、另應執行3年6月;邱姓警員則判1年10月但緩刑5年,判決確定2年內付公庫6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信洋從2017年12月18日起、邱姓警員自2016年7月13日起擔任交通大隊南港分隊警員,而邱姓警員已於2018年10月19日調任新北市新莊分局頭前派出所。
調查指出,吳姓男子、楊姓男子及林信洋的前同居女友吳女3人,專幫銀行尋找積欠貸款的車輛,找到後再通知拖吊業者取車,每輛車可賺3到6千元不等獎金。
吳男2020年8月開著他人名義的賓士車(甲車),出車禍造成底盤毀損,他和林信洋等人謀議想詐保支付賓士車的修理費。
吳男請友人蕭男,先用三菱汽車(乙車)向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公司投保,吳男2個月後把甲車拖到南港區停車格裡停放,翌日安排三菱故意擦撞賓士,然後打110報案,再由事先於附近徘徊的林信洋「恰巧」前往處理報案,受理車禍報案後,蕭男再以三菱車主名義向新安東京申請修理費(丙式車體險)10萬元,另申請第3責任險50萬元,以賠償賓士車修理費。
看似天衣無縫的計畫,卻被新安東京理賠人員戳破了,他們懷疑賓士車並非在當地出車禍,而且認為碰撞痕跡不尋常,拒絕理賠並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揪出自家警察除了詐保,還犯下洩漏車主個資等離譜犯行。
法院認定,林信洋和吳女交往期間,為了賺取尋車獎金,另利用警用系統幫忙查車主個資,吳女再將賺到的獎金轉匯給他,用來支付兩人的租屋水電等開銷,還買下LEXES NX200T豪車代步。而同僚邱姓警察也被吸收犯案,多次洩漏車主個資給楊男和吳女。
士林地院審理後,依貪污罪判林信洋3年6月徒刑,另判他1年2月徒刑但不得易科罰金,僅能聲請易服勞務;其女友則列貪污罪共犯,遭判1年6月徒刑,個資法部分判7月,可易科罰金。此外,邱姓警員因認罪、犯後態度良好,獲法院輕判1年10月、緩刑5年及繳交公庫60萬元;楊姓共犯則被判8月到1年不等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