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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業者違法堆置事業廢棄物 彰化地檢大掃蕩 1人收押15人交保

    2026-04-15 15:34 / 作者 呂志明
    不肖清除業者竟在稻田旁私設暫置場,非法堆置、貯存現場情形 。彰化地檢署提供
    為確保國土環境安全,防範廢棄物污染,彰化地檢署聯合警政、調查及環保單位,針對轄內非法堆置及貯存廢棄物行為展開專案查緝行動,成功查獲多家業者涉嫌違法情事,並有效遏止潛在環境污染風險。

    彰化縣環保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稱部分業者涉嫌於轄內非法堆置廢棄物,對環境造成嚴重威脅。接獲通報後,彰化地檢署迅速啟動「檢警環調查緝國土犯罪平台」,由國土專組主任檢察官周佩瑩統籌規劃,並指揮檢察官鐘祖聲、詹雅萍及卓喆寓聯手行動。協同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及彰化縣環保局,組成專案小組,展開深入追查。

    清除業者私設暫置場,非法堆置、貯存現場情形 。彰化地檢署提供


    經過縝密蒐證及情報整合,專案小組於今年4月1日及4月7日展開兩波搜索行動,共動員83人次,前往彰化市、大村鄉及福興鄉等地,對14處場地進行全面搜索。行動中查獲4家環保公司,雖持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但未依法設立貯存場或轉運站,違法將清運廢棄物堆置於廠區內。

    專案小組發現,4家環保公司將收來的包括紡織布條、輪胎、工廠與醫院的一般廢棄物等堆置在4處廠區,堆置量約5440.42立方公尺,對環境有潛在重大污染風險。不僅犯罪情節重大,更對環境造成潛在嚴重污染風險。

    清除業者私設暫置場,非法堆置、貯存現場情形。彰化地檢署提供


    檢察官認定相關被告行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及第41款規定,向法院聲請羈押2人,其中1人獲准羈押,另有15人檢察官諭知交保,2人限制住居。同時,檢察官也查扣曳引車5輛、大貨車7輛、小貨車2輛、壓縮車4輛、挖土機5台、堆高機1台及推土機1台等多項相關犯罪工具。

    彰化地檢署強調,非法堆置及貯存廢棄物不僅危害環境,更威脅民眾健康,不利於國土永續發展。本署將持續結合相關機關力量,嚴正執法,嚴懲違法行為。同時,呼籲相關業者應依法進行廢棄物清除與處理作業,切勿心存僥倖,以免承擔法律責任。若民眾發現疑似非法棄置廢棄物情事,請踴躍通報,共同守護生活環境的乾淨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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