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劉香君的丈夫、台灣偶像劇推手、資深製作人李能謙,因遭中共情治單位吸收成共諜,被台北地檢署收押禁見。呂志明
台北地檢署在偵辦藝人劉香君的丈夫李能謙共諜案時,發現他竟然透過他的專才網軍頭子的身分,取得情報人員身分資訊、國軍單位之軍職人員及國人等在內共3000多筆之個人資料,傳給中共情工人員「福州溫泉」;還設立Telegram「!!職業軍人靠北互助會」群組,將連結刊登於Line「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等軍事相關網路社群,並設定入群通關密語,吸引、篩選現役軍職人員加入藉以刺探軍情,檢察官認為李能謙為一己之私利,罔顧國家安全,依法起訴求處12年以上刑期。
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曾揚嶺,在偵辦李能謙涉及一起詐欺案件時,在搜索後分析相關扣押物發現李能謙還有另一個身分「共諜」,旋即指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憲兵指揮部台北憲兵隊等單位共同偵辦,並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及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協助溯源。
李能謙的員工張家凌。呂志明攝
專案小組查出,2024年5月間,李能謙與公司員工張家凌前往中國廣州發展業務時,透過友人介紹,與中共軍情人士「小藍」及其助理、上司餐敘,席間「小藍」向李能謙、張家凌開門見山,表明他們是大陸軍方人員,希望2人返台後能夠幫忙協助其等對台軍方的情蒐工作,並表示會交付之資訊內容機敏程度,給予一定之報酬。
李能謙的員工彭永聰。呂志明攝
李能謙同意後返回台灣,就指示員工彭永聰負責這個業務,2024年5月22日,彭男透過通訊軟體wechat以5000元的代價購買50位公務上應秘密之軍人名單個人資料檔案傳給李能謙,李能謙取得後聯繫「小藍」要求人民幣5000元報酬,但「小藍」認為金額過高而拒絕。
退役軍人柯孟妤。呂志明攝
2024年11月間,張家凌介紹剛自空軍退役的友人柯孟妤給李能謙認識,李能謙、張家凌2人向柯孟妤說明與「小藍」的合作內容,柯孟妤於數日後攜帶其於服役期間取得屬公務上應秘密文書之軍中資訊,交給李能謙,再由李能謙以手機翻拍相關文件提供給「小藍」。
2025年2月間,李能謙前往中國福州地區,遭中共情工人員「福州溫泉」吸收,返台後指示員工徐胤豪協助,自wechat通訊軟體暱稱「漢堡」的男子,取得含有情報人員身分資訊、國軍單位之軍職人員及國人等在內共3000多筆之個人資料檔案,於同年4月透過Telegram,將其中6個檔案傳送給「福州溫泉」。
網軍頭子李能謙。資料照。呂志明攝
2025年4月間,李能謙替「小藍」設立Telegram「!!職業軍人靠北互助會」群組,將連結刊登於Line「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等軍事相關網路社群,並設定入群通關密語,吸引、篩選現役軍職人員加入,群組中還有「小藍」及其他9個中國不明人士。
「小藍」等人在群組中假借美國跟新加坡名義,相互對話:「招聘都有寫,美國跟新加坡的」、「這個能幫助更好的保護好台灣,深化台灣跟美國的共同防務合作」、「我是有投稿幾次」、「稿費有多有少」、「看你投什麼素材」、「如果剛好是他們研究的課題什麼的比一個月薪水都多」等語,藉以炒熱該話題,刻意營造「有人已經試過並獲得報酬」,以吸引群組內軍職人員依指示提供相關軍情資訊。最後因為群組成員沒有積回應,最後不了了之。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李能謙涉犯《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安全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員工張家凌、彭永聰及退役軍人柯孟妤3人涉犯《國家安全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另1名員工徐胤豪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將5人依法起訴。
檢察官審酌李能謙為本案首謀,竟為一己之私利,罔顧國家安全,為中共軍情人員「福州溫泉」、「小藍」等人所吸收,刺探、收集、交付高達數千筆公務上應秘密的個人資料及軍方應秘密之公務資訊予中共軍情人士,嚴重侵害國家安全,請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以上之刑,以示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