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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遇「前科男」每周3次摩鐵激戰 人妻「走路怪」被尪抓包…判賠25萬

    2026-01-04 12:55 / 作者 曹岡陽
    新竹一名人妻外遇「前科犯」,每周3次摩鐵激戰。取自pixabay
    新竹一名已婚人妻,和先生結婚10年,育有一子一女,但人妻2024年初,開始重視外表、頻繁夜間外出,甚至回家後「走路姿勢怪怪的」,丈夫發現異狀後追問,對方不僅坦承出軌,還表示毫無悔意,更稱是為了「找回婚前的自己」。丈夫氣炸告上法院,法院認定人妻配偶權情節重大,判賠25萬元。

    根據法院判決,2024年初,丈夫察覺妻子行為異常,頻繁夜間外出、重視打扮及噴香水,並排斥丈夫的肢體接觸,甚至行為舉止怪異。經多次質問,女子坦承在麻將館結識綽號「檸檬」的男子,且這名男子是前科犯,2人發展親密關係,頻繁至多間旅館發生性行為。女子更丈夫坦白,兩人首次開房就發生3至4次性行為,平均每3、4天會見面一次,更誇張的是丈夫發現後,人妻與「檸檬」仍持續往來。

    法院審理時,根據錄音、對話內容與出入旅館紀錄,判定人妻與「檸檬」確實有實質交往,且事證吻合。人妻雖辯稱對話內容是為促成離婚而虛構,但法院發現女子所述男子的身分背景與丈夫查得完全吻合,並有旅館監視影像佐證兩人一同出入。法院認為女子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多次發生親密行為,已違背婚姻忠誠義務,對丈夫造成嚴重精神傷害,依民法相關規定構成對配偶權的重大侵害。

    人夫氣炸請求賠償百萬元,但法院綜合雙方經濟狀況與傷害程度,判女子應賠償25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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