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資料照。李政龍攝
家住台北市的80歲劉姓老房東,去(2025)年大罷免期間因為房客反映外牆掛著反對罷免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的宣傳布條礙眼,她就把布條拆掉丟到一旁的垃圾桶,王鴻薇立委辦公室許姓主任得知後對老婦人提起《刑法》竊盜罪及違反《選罷法》等告訴。事後,許姓主任得知老婦人不是惡意拆除,主動撤回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老婦人並犯意,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這名80多歲的劉老婦人,與兄弟姊妹們在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有棟樓房,其中老婦人持有的1樓,平時租給租客。去年7月10日,租客向她反映為何房子外牆上綁著反對罷免王鴻薇立委的宣傳布條,這些布條為什麼不掛到其他建物外牆?老婦人得知後就將布條拆下來丟到一旁的垃圾桶。
由於宣傳布條突然不見了,有人通知王鴻薇立委辦公室,辦公室許姓主任原以為是罷團所為立即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調閱路口監視畫面,發現是劉老婦人所為,將她依竊盜罪、《選罷法》第98條第1項第2款「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為罷免案之提議或連署罪」,函送北檢偵辦。
老婦人到案後表示,她是房屋的所有權人,當初布條綁到房屋外牆時並未告知她,也沒經過她的同意,因房客向她反映才會動手拆除布條,並無竊盜及違反《選罷法》的不法犯意。許姓辦公室主任在得知原委後,也表示,這個布條可能是支持選民拿去綁的,至於有沒有經過屋主同意,也不清楚,並當庭撤回告訴。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劉老婦人並無竊盜、妨害他人為罷免案之提議或連署的犯行,認為其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