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虎竟也成被移工非法獵捕當成野味。資料照片
實在太可怕!獵捕宰殺流浪貓還剝皮,石虎也慘遭毒手。根據調查,2名越南移工宰殺流浪貓後扒皮、持獵槍獵殺保育類石虎後,當成「野味」販售給同鄉。檢警今年6月展開搜索,2移工遭檢方聲押獲准,台中地院近日針對范涉案部分審結,依違反野生動物法等罪,近日判決出爐。
檢警蒐證調查,發現主嫌潘姓越南籍移工與2名同鄉共犯范男、阮男組成盜獵集團,經檢方指揮專案小組前往台中后里區搜索,當場發現有1隻石虎屍體,事後先逮捕負責兜售石虎的范男、阮男,訊後對2人施以監控設備防止逃亡。
檢方向上溯源,持搜索票前往新社區、后里區調查,員警查到主嫌潘男藏匿處時,潘男竟持獵槍瞄準員警後趁機逃逸,檢警隔日再度前往查緝,發現潘男駕車躲在山區一處偏僻道路,成功將潘男拘提到案,經搜索潘男藏匿處,查扣4把自製獵槍、火藥及製造獵槍所用之零件、工具等。
檢方查出,潘男2020年10月時失聯、成為逃逸移工,開始做起「野味」生意,持自製獵槍四處「打野味」,再由共犯范男、阮男以每隻幾百元或數千元對外販售,賣給同鄉食用來賺取所得維生。
警方對外說明,潘男主要以獵捕中小型野生動物為主,加上有查獲穿山甲的鱗片,研判以獵捕飛鼠、山羌、麝香貓、穿山甲等為主,因石虎屬罕見動物,且皮毛無經濟價值,推測應是偶遇同樣當視為野味,而非專門針對石虎獵殺。
經法院審酌,認定范男罔顧動物生命,非法宰殺販售,依動保法之非法宰殺動物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5萬。非法買賣保育類動物罪,處有期徒刑8月。主嫌潘男也涉及槍砲管制遭到羈押,判決結果尚未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