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高雄男子見到泥醉女上錯車,性侵女子遭判刑。示意圖。Grok生成圖
與朋友歡聚喝酒能夠增進感情,但是如果喝太醉可能就會給壞人有可乘之機。就在高雄一名男子停車暫在路旁,沒想到一名妙齡女子喝醉開門上車,原來女子認錯白牌計程車「上錯車」,男子以為飛來艷福,還傳訊問友人「撿屍有罪嗎?」友人明白表示有罪,但男子仍將泥醉女載至摩鐵性侵得逞,男子下場也曝光。
根據判決書表示,2024年4月26日晚上,被害人「妍妍」(化名)因不勝酒力,在苓雅區新盛2街附近,呼叫約定白牌計程車,但她因酒醉誤搭暫停該處的劉姓男子私人轎車。
劉男見到妙齡女妍妍穿著火辣、自己開車門坐上車就醉倒,還以為天外飛來艷福,劉男見妍妍泥醉無法抗拒,竟起色心,甚至傳訊問朋友「撿屍有罪?也會被抓嗎?」,朋友回覆「當然」,友人還勸劉男趕緊送妍妍到派出所,然而劉男猶豫了快1小時,仍於21時29分將妍妍載去摩鐵,性侵得逞。
妍妍醒來後發現身體有異,向苓雅分局報案,員警傳喚劉男到案說明,製作筆錄後,依涉嫌強制性交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承辦法官審酌他坦承犯行,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
劉男上訴指出,他不是預謀犯罪,也與隨機惡性重大慣犯有別,犯後共賠償19萬元和解,妍妍也同意予以緩刑,希望能夠給劉男自新機會。二審法官審酌劉男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且二度達成調解,犯後態度良好,審酌他身為管理員,月薪約2萬8千元等一切情狀,撤銷原判決,改判3年1月,但無緩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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