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康友案的前董事長黃文烈(平頭者)。資料照。侯柏青攝
前康友-KY董事長黃文烈,夥同印尼籍中國房產大亨王命亮(通緝中)設立外資空殼「康友」返台上市,詎料竟是一場充斥吸金、詐貸、炒股的大騙局。黃文烈等人前後捲走229億元,一審重判25年,他上訴仍抵賴不認罪,高院考量他一概推稱自己只是王命亮的人頭,且迄今沒有和任何被害人和解,認為一審刑度過輕,撤銷改重判30年,併科罰金則為令人咋舌的5億元。可上訴。
一審認定,黃文烈與王命亮共同主導中國「奔馬協力集團」,他們著眼中國地區六安華源公司的廠房具有龐大土地開發商機,在2008年6月,用「奔馬實業」公司名義買入六安華源百分百股權,要將六安華源的現存製藥資產包裝成生技產業轉往海外上市,以擴充「奔馬協力集團」開發房地產所需要的資金。
黃文烈犯後逃出境,後來從泰國被押解返台。資料照。讀者提供
搞假外資只為了中國事業適逢2008年我國政府大力推動「海外企業來台上市」(鮭魚返鄉)政策,兩人遂選擇台灣作為海外上市地點,而將六華安源喬裝成「台資企業」,黃文烈因而在2015年1月6日在台灣設立康友-KY並完成登記,由他擔任董事長,他也在2019年5月10日前,兼任康友總經理和六安華源董事長。
一審認定,黃文烈對外謊稱六安華源獲利很好、財務健全,為了推動康友順利在台灣上市及維持高股價,因此虛灌康友的季度、年度存款金額,2019年起,他更故意隱匿六安華源設定動產抵押的訊息,編造康友不實財報及在公開說明書中造假,營造康友營收暢旺、現金流向充沛及財務體質健全的假象。
此時,黃文烈另用本人、康友、子公司方泰等名義向銀行詐貸,安排康友上市後,就讓原始股東陸續出脫原本就無償取得的股票套現,黃文烈再把贓款匯出海外。他設計出世紀大騙局後,利用證券詐欺、銀行詐貸及洗錢的惡劣手法,共計取得美金1億9899萬3947.19元(逾台幣64.4億)及新台幣164億736萬24元,得手金額逾229億元台幣。
此外,黃文烈還和炒手陳民郎(接任康友董事長)、前立委吳光訓、三洋維士比董事長陳玉蓮與胞弟陳和順,以及股市名嘴鄭光育(北院通緝中)、鄭炳強(廈門「富德勝」金融集團總裁,北檢通緝中)等人操縱康友股價,黃耀弘(盤商)、江宗星(作手)等7人則協助金流或親自下單,共同操縱康友股價。而該集團共計獲利5億2845萬9994元,也將康友一舉炒成生技股王,但全案爆發後,股票瞬間淪為廢紙。
一審判黃文烈應執行25年、併科罰金200萬元,他喊冤上訴,詎料反被打臉。二審今天宣判,黃文烈從一審的25年改重判30年,罰金刑更從一審的200萬元爆增到5億元,至於其他主要被告刑度則微幅下修。
二審判決顯示,吳光訓改判8年4月(一審判8年6月),陳民郎改判7年4月(一審7年6月)、陳和順改判7年10月(一審8年)、陳玉蓮改判8年10月(一審9年)、黃耀弘改判3年8月(一審3年10月),涉案的勤業眾信會計師施景彬、江明南改判2年4月(一審判2年6月);作手江宗星改判7年2月(一審判4年2月)。其他10名被告則分別改判緩刑到7年2月不等。
黃文烈從泰國押解返台歸案。資料照。讀者提供
「判滿30年」原因曝!黃文烈全卸責王命亮至於黃文烈為什麼會改判最高刑期30年?
合議庭指出,依據康友員工證述,可知黃文烈和王命亮都實質掌控「奔馬協力集團」,而且六安華源自始自終都沒有定期存款,康友確實虛增財報的存款金額,加上黃文烈曾代表六安華源和贛州銀行廈門分行簽訂最高額抵押合同,可見他從頭到尾都隱匿財報,導致眾多台灣投資人閱覽不實的公開說明書,因而出資認購康友,使康友收足18億8千萬股款。此外,康友向銀行詐貸後,銀行一撥款,黃文烈旋即轉匯到海外帳戶,隱匿犯罪所得,藉以阻斷我國司法機關的犯罪追查。且他也在股市製造「買盤強勁」及「交易活絡」等假象,有操縱股價的犯行。
合議庭指出,黃文烈身為上市公司負責人,竟然虛灌存款和不揭露設定動產抵押的訊息,甚至編造假財報、虛偽記載公開說明書,搞出證券詐欺、洗錢等犯行,獲取的犯罪金額很大,而且迄今沒有跟被害人和解,原審量刑過輕,有違罪刑相當原則。
合議庭痛斥,黃文烈是康友負責人,應該遵守法令,如實呈現公司實際營運狀況,讓投資人做出適當的投資判斷,結果他反而利用合法上市公司的外觀套取現金,和王命亮等人做假財報等坑殺投資人,然後再把犯罪款匯往海外。
此外,黃文烈犯後狡辯不認罪,一概推稱自己只是被王命亮利用的人頭,也沒有和被害人和解或賠償,考量他是全案主謀,因此在各犯行判處適當刑度,也訂出30年的應執行刑。本案承審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葉韋廷、陪席法官陳勇松。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