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姓男子將中國製監視設備貼標,假冒台廠。示意圖,取自Unsplash圖庫
位於高雄市的國立中山大學先前公開招標「仁武校區監視系統建置」一案,條件名列不得使用中國製,然而,一名謝姓男子經營的科技公司以24萬得標後,卻違規低價採購中國大華牌相關設備,再偽造成台灣品牌,通過學校驗收。檢調循線調查,發現除了中山大學之外,高雄榮總台南分院也被謝男用同樣手法蒙騙2項標案,3案共拿121餘萬元,依違反「政府採購法」起訴,判1年4月徒刑。中山大提民事訴訟索賠,高雄地院簡易庭判賠24萬餘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中山大學魚2021年6月公開招標「仁武校區監視系統建置」案,謝男的科技公司以24萬餘元得標,他為賺取更多利益,向不知情的台灣廠商下單,購置中國大華牌監控系統,又向朋友借標籤機,偽造台灣廠牌的標籤,貼到大華牌設備,通過中山大學驗收。
後來,彰化檢調接獲檢舉偵辦,謝男坦承犯行,且不僅是中山大學,還有高雄榮總台南分院也深受其害,2021年2筆標案分別拿49萬9990元、46萬4990元,被檢方起訴。
彰化地院依依行使偽造文書罪、以詐術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罪,判處謝男1年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犯罪所得121餘萬,而謝男的科技公司遭罰24萬元。
中山大學依法提告民事賠償,要求謝南返還標案所得24萬餘元,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法官依據相關事證,判謝男應賠償24萬餘元,可上訴。中山對於結果指出,學校對廠商違約行為絕不寬貸,將持續強化採購審查機制,確保校園資訊安全與設備品質,並呼籲其他受害單位檢視採購案,進一步採取法律行動,共同維護採購正義與校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