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晨妤與前婆婆對簿公堂。翻攝自安晨妤臉書
安晨妤曾以歌手身份在演藝圈闖蕩,因與元祖食品二少東張劭緯曾有過一段婚姻,被稱為「元祖少奶奶」,兩人2019年離婚,但婆媳糾紛不斷;安晨妤指控前婆婆、「元祖創辦人」張秀琬誣告她侵入住宅等,提告求償300萬。刑事部分,高院日前改判誣告無罪,民事部分,台北地院日前判張秀琬免賠。全案可上訴。
安晨妤主張,她在2023年2月26日下午主動邀請婆婆張秀琬,和她的兩個小孩及父母一起用餐,一行人再到張秀琬的住處休息,到了張秀琬住處時,張秀琬為了和孫子獨處,要求她暫時離開,她照做。後來她再返回張秀琬住處時,張秀琬已經離開,她則順利進門等待。
張秀琬在傍晚回家以後,安晨妤又和媽媽、兩個孩子及張秀琬一起到張秀琬朋友家,過程中毫無異狀,沒想到,張秀琬卻在同年3/2晚上報案,指控安晨妤無故使用她的電腦,並提出妨害電腦使用、侵入住宅告訴。
安晨妤獲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反控張秀琬誣告罪,並求償300萬元。
張秀琬強調,對安晨妤提出告訴是《刑事訴訟法》賦予被害人的權利,不是不法行為,而且她雖然一審被判刑(3個月),但上訴高院後已被撤銷改判無罪,她認為如果有錯,安晨妤也「與有過失」,應該減輕害賠償金額。
一審法官發現,在場人士證詞指出,安晨妤當時回到張家,曾和孩子進到張秀琬房間並且指「這些東西都是我的」,證人也證稱,安晨妤後來也曾和孩子到前夫張劭緯的房間翻東西,過程中還一度使用過電腦,只是不知道用誰的電腦而已,該證人立刻打電話給張秀琬處理,張因而提告。
法官認為,張秀琬當時是發現她原本擺放在固定位置的電腦有「被動過」,原本沒插電,但後來發現有被動過,詢問後才懷疑安晨妤用過電腦,據此推論她涉嫌妨害電腦使用,不算憑空捏造或全然沒有原因。
法官也認為,當時安晨妤依照張秀琬要求離開住處,在張秀琬未通知她返回前,她就自行返回,張秀琬主觀上認為安晨妤可能未經同意返回住處,才會提出侵入住宅告訴,並非完全出自憑空捏造。法官根據以上理由判張秀琬免賠,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