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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性影像案交保50萬、限制出境出海! 黃子佼抗告最高法院被打臉

    2025-06-12 11:02 / 作者 侯柏青
    黃子佼被交保50萬、限制出境出海,當晚神情落寞離開高院。資料照。呂志明攝
    藝人黃子佼持有海量未成年少女性影像檔,一審判8月,他上訴高院後積極與被害人調解,目前已和21人簽下和解書,不過,檢方突然出手多加他一條涉嫌《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名,讓他面臨最重5年刑責。高院在5/2緊急裁定黃子佼交保50萬元,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黃子佼委託律師提抗告,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原審裁定無違誤,打臉駁回。黃子佼確定交保,近期內也無法出國及進行離島旅遊。

    黃子佼遭指控以拍攝「藝術照」為由,強吻未成年女子並拍攝清涼照,檢警去(2024)年8月間搜索黃子佼,意外在其硬碟中發現海量未成年人的性影像,經查來自惡名昭彰的「創意私房」。

    檢方認定,黃子佼從2014年2月12日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後,陸續購買未成年少女性影像,受害人達47人,檢方將他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依規定,最重可處1年有期徒刑。

    藝人黃子佼日前赴高等法院開庭。資料照。周永受攝

    藝人黃子佼近日兩度到高院出庭,訊後都做出鞠躬動作。資料照。周永受攝

    一審去年認定黃持有2259個影像、共35名少女受害,判8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但檢方提上訴,另認為有586個影像、12名少女因無法辨識身分及未報案,法院未經審理就退回檢方,檢方認為,從影像內容來看,足以判斷12人未成年,另外將這部分併由高院審理,同時主張黃子佼另外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讓他罪加兩條。

    高院收到檢方併辦書後,認定黃子佼涉嫌兒少性剝削罪嫌重大,如今另面臨《個資法》之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嫌,該罪名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顯然高於性影像罪的1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院認為,本案的罪名已經不同,可能的刑度也不同,審酌黃子佼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另考量他長年以來,有多次前往中國大陸、香港、日本等地的入出境紀錄,高院認為,如果讓黃子佼可以自由出境出海,有藉機逃亡的可能性。

    高院在5/2緊急裁定黃子佼具保50萬元,另從5/2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黃子佼不服,委託律師提出抗告,最高法院則認定他的抗告無理由,裁定駁回。他確定交保50萬元及禁止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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