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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猥褻幼童還偷拍私密處!新竹「魟魚老師」遭重判12年

    2025-05-08 19:03 / 作者 陳康宜
    體操教室示意圖。取自pexels
    新竹一名綽號「魟魚老師」的林姓體操老師,涉嫌利用擔任學校營隊老師的機會,對至少5名未滿14歲幼童猥褻,做出如手戳肛門、用生殖器磨蹭臀部大腿至射精,還曾拍攝幼童肛門照片,新竹地院今(5/8)判決出爐,依加重強制猥褻、製造兒童性影像等罪,判處林男12年徒刑。

    據悉,林男自頂尖國立大學畢業,除自己開課教授體操外,也會擔任學校營隊老師。去年,林男在假日帶隊時,利用兒童懵懂無知和對其的信任、友好感,對幼童伸出狼爪。全案因有男童向父母哭訴遭林男性侵而曝光。

    檢警查出,林男至少對5名幼童撫摸大腿、小腿、肚子、背部,或手指戳肛門、將生殖器磨蹭臀部、大腿至射精等強制猥褻行為,合計共11次。

    不只如此,林男2023年底時,趁著教導學生分腿動作之際,撥開幼童體操服,用手機拍攝11張幼童露臀及肛門的照片珍藏,經追查尚未發現有外流情形。

    檢方認為林男涉犯《刑法》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罪嫌共11次,「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製造兒童性影像罪嫌1次,提起公訴。

    新竹地院審理後今宣判,依加重強制猥褻、製造兒童性影像等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12年,犯案用手機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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