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惡狼「心情不好尾隨高中妹」 性侵勒脖欲殺!判15年

2025-05-04 10:12 / 作者 綜合中心
花蓮女高中生美美(化名)被陽男性侵後欲殺害,身心受創。示意圖,本報繪製
花蓮一名高二女學生美美(化名),2023年4月27日傍晚騎單車經過新城鄉,竟被陌生的陽性男子尾隨,喬裝問路後勒暈她,拖到河堤邊性侵得逞,事後還將少女帶到水泥涵洞,用電線皮勒脖企圖殺人滅口,美美痛苦求饒,陽男用個資威脅她不准報警。花蓮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殺人未遂等罪,判陽男15年徒刑,檢方與陽男不服上訴,二審4月駁回,維持原判。

根據判決書,17歲的美美在事發當晚7時30分許,在新城鄉附近獨自騎自行車,而18歲的陽男尾隨在後,待2人行經河堤邊時,他喬裝問路藉機靠近美美,趁女方不注意時出手勒暈對方,拖她進河堤下方水泥梯上性侵得逞。

性侵結束後,陽男開始擔心犯行曝光,騙美美說要帶她去宮廟清洗,要她走進河堤涵洞,陽男隨手撿起地上的電纜線塑膠外皮,從美美後方勒她脖子,並藉身高優勢,將她以上吊般的姿勢勒緊,讓美美呼吸困難,眼鼻出血,暈眩癱軟,怎知陽男此時還不罷手,想拿硬物砸她,美美忍住疼痛與恐懼,苦聲哀求陽男放過自己。

而陽男怕自己犯行曝光被警察抓,脅迫美美留下電話、學校、住家地址等個資才離開。美美重獲自由後返家,滿身傷讓家人相當心痛,安撫她並報警處理。醫院驗傷確定美美的脖子有勒痕、挫傷合併瘀青,額頭與臉頰雙側有皮下出血,雙側眼結膜出血、流鼻血、頭暈嘔吐、雙手雙膝有鈍挫傷,以及泌尿道感染。

美美告訴警察,自己當下有種要死掉的感覺,陽男並不是在嚇唬她,是有心讓她死。陽男則告訴檢警,當天心情不好才想犯案。

花蓮法官審理時認為,美美的驗傷與證詞相符,足以見得陽男確實有殺害美美的不確定故意,依強制性侵未成年、殺人未遂等罪判處15年有期徒刑,檢方認為罪刑過輕提上訴,陽男也不服判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
綜合中心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