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隊長被爆赴郭哲敏招待所喝酒賭博! 挨罰辯「套交情」打官司下場曝

2025-02-04 13:05 / 作者 侯柏青
時任偵查隊長林弘基(右2)被黃國昌爆料到郭哲敏的招待所飲酒、賭博,被北市警局拔官調職。翻攝黃國昌臉書
黃國昌2022年秀出照片,爆料時任台北市內湖分局偵查隊長林弘基在2019年間在地下匯兌主嫌郭哲敏開設的招待所賭天九牌,北市警將他記一大過並調離主管職。林弘基打行政訴訟抗罰,他主張辦案難免和三教九流套交情,認為主管機關未顧及偵查實務與現實嚴重脫節。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他確實有在值日期間外出賭博和飲酒的行為,原處分沒有不當,判林敗訴。可上訴。

前立委黃國昌在2022年11月8日在個人臉書發文並刊登照片,爆料林弘基在2019年7月25日深夜11點,出入內湖區行愛路的一間私人招待所,質疑他到郭哲敏的招待所賭天九牌。北市警督察室調查後,11/21將他拔官調任後勤科警務正,北市警也在同年12/9召開考績會,認為他值日外出飲酒及參與賭博,決議記一大過處分並調整職務。林弘基提復審遭駁回,向北高行提行政訴訟。

他主張,警察人員之偵查隊員因職務性質特殊,辦案過程難免需與五湖四海、三教九流人士交流或套交情,但目的是盡責保護社會安全,因此判斷第一線偵查人員的行為界線時,必須依個案衡量,不能以規範後勤人員的標準看待。他認為,有些做法是源於長年累積的經驗,一屆傳一屆,他會在這個場合做這些事,全都是本於謹慎思考後的專業判斷。

他主張,主管機關坐在有冷氣的辦公室內,用想像畫面制定警察行為規範及績效指標,全然未顧及第一線偵查實務的困境,還忽視偵查員為做好份內工作的所為的判斷,已與現實嚴重脫節。

他強調,當時是因為辦案所需才到場,他不懂天九牌的玩法也沒有參與賭局,他只是站在桌邊,手邊沒有現金和籌碼,即使是當時作莊的陳姓同僚,旁邊也只有放水壺和水杯,沒有籌碼、現金等賭博陳設,他更數次出聲「兄弟,別賭這麼大」,如果是參與玩家,贏錢都來不及了,怎麼可能出聲阻止他人追加籌碼?

他還強調,即便假設他當天有參與牌局,按照司法實務見解及維基百科介紹,天九牌在設計上象徵24節氣,甚至象徵仁、義、忠、信等16項為人處事道德,在遊戲方法更如同大老二、橋牌一般,是一種講求「思考」、「記憶」及「心理戰」的遊戲,他認為,天九牌應該屬於「競技」並非賭博,不該為此受處分。

北高行合議庭則認為,林弘基確實有在值日期間離開分局,和陳姓同僚及郭哲敏等人在招待所,根據錄影畫面,他確實有飲酒行為。而且,依陳姓同僚證述,當天是邱姓骨董商(綽號茶壺邱)揪他去喝酒,邱提議玩天九牌,他、邱、林及郭哲敏就一起玩,押注金額約在500到1000元間,沒有抽頭,純屬娛樂消遣。邱姓骨董商則說,是郭哲敏連絡他到場,當天他到場小酌後,請林弘基抽空過來,要順便給他手上的藥頭線索;他也曾證稱,自己不會玩天九牌,但在場人士有玩天九牌,沒有外人參與。

合議庭勘驗黃國昌舉發的錄影畫面,認為陳姓同僚似乎是莊家,邱姓骨董商、郭哲敏和林弘基緊靠站立面對陳姓同僚,可見「正在參與活動」,另綜合在場人士證詞及畫面,認定林弘基有參與天九牌。

合議庭指出,警員和受矚目的重大刑案關係人(郭哲敏)有牽扯時,北市警局從速調查釐清並做出相應處分,行政法院應該予以尊重。警方查出,林弘基在值日期間在招待所飲酒、賭博,將他記一大過,並沒有違反警察相關規定,符合平等或比例原則。

合議庭據此認定,警方的處分沒有違誤,判林弘基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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