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更新】「豆導」鈕承澤回家過年恐落空 因為這個原因暫無法出獄

    2025-01-22 09:21 / 作者 呂志明 侯柏青
    「豆導」鈕承澤。翻攝臉書
    名導演鈕承澤因為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被判4年,在花蓮監獄服刑近3年2個月後終於第4度聲請假釋成功,原本預計在今(1/22)日上午用完早餐即可出獄,但因為花蓮監獄監與台北地檢署尚有銜接通報作業待確認,因此鈕承澤在春節前不會釋放,無法如願返家過年。

    依《監獄行刑法》第138條第2項但書規定,核准假釋者,應於保護管束命令送交監獄後二十四小時內釋放之。但有移交、接管、護送、安置、交通、銜接保護管束措施或其他安全顧慮特殊事由者,得於指定日期辦理釋放。由於目前花監與北檢尚有銜接通報作業待確認,故鈕於春節前不會釋放。

    2018年10月間,鈕承澤因執導電影《跑馬》認識這名被害人,他對女方產生愛慕。同年11月23日,鈕承澤想召開工作會議卻臨時取消,最後他乾脆邀請劇組主管到其住處聚會,也邀被害人共襄盛舉。沒想到,鈕承澤一路喝酒順勢和被害人攀談閒聊,最後劇組人員、友人紛紛走光,只剩下被害人在鈕承澤家。

    被害人不好意思直接離開,坐在離他一米半的地板地墊閒聊,鈕承澤卻要求對方坐在沙發上並伸出鹹豬手,而鈕承澤當時不舉,強迫口交未遂後,用手指性侵得逞。

    被害人將鈕承澤告到起訴,但鈕承澤在法院審理時,自始否認性侵害,辯稱酒醉後全都忘記了,但他雖然不認罪,卻提議60萬元和解,遭被害人打臉,一審不採信其供詞,判處4年有期徒刑。鈕承澤上訴二審後依舊不認罪,但他終於以200萬元和女方調解成功,但女方依舊痛斥他沒有真心悔悟,只是想求法院輕判,二審認定他臨訟狡辯,仍維持原判,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當時在執行前夕,鈕承澤將戶籍遷到花蓮,希望能夠在花蓮服刑,北檢因此囑託花蓮地檢代為執行,鈕承澤於2021年12月1日上午前往花蓮地檢署報到隨後入花蓮監獄服刑。服刑期間,自稱同舍受刑人向媒體爆料,指控鈕承澤「在義舍過得日子消極,目中無長官」,還指控豆導享特權都不用下工廠,向新收的同學借帳號匯款,購買香菸討好服務人員,「好像花蓮監獄他開的一樣」,當時花蓮監獄還特別出面澄清爆料不實。

    08:22 出版
    09:20 更新(鈕承澤無法回家過年)
    呂志明,侯柏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