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1名年輕的女子遭到1名北市環保局的清潔人員騷擾,她提出申訴後竟然還接到騷擾者的電話,環保局知悉後展開調查,發現是該名清潔人員的陳姓主管意外洩漏女子的電話,因此將陳姓主管函送北檢偵辦,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該名主管並無故意或過失洩漏電話號碼,認為陳姓主管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去年底,這名女子走在台北市的街頭,恰巧遇到1名環保局的男性清潔人員在打掃,這名清潔人員見到女子竟然用輕挑的言語羞辱問候她,她認為遭到騷擾,因此打「1999市民熱線」反應,同時留下自己的電話號碼。
這名清潔人員的陳姓主管在得知此事後,將陳女申訴時留下的電話號碼寫在一張便條紙上,貼在1個卷宗上,然後請被申訴的清潔人員說明當時的經過。
沒想到眼尖的騷擾者,看到主管卷宗上的便條紙,懷疑是投訴人的電話,就偷偷記下來,然後試撥電話,發現對方真的是申訴女子,就趕忙向對方道歉。
女子接了電話後一直百思不得其解,認為對方怎麼會有她的電話,又再次打話向「1999市民熱線」反應,同時對2人提起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告訴。另一方面,環保局受理後也展開調查,認為該名清潔人員的陳姓主管,因為在便利貼上寫下女子的電話,沒想到卻被騷擾者眼尖發現,陳姓主管涉犯過失洩密罪,因此將他函送法辦。
台北地檢署就女子提告的部分,認為當時陳姓主管貼在卷宗上的便利貼雖然寫下告訴人的電話號碼,但是沒有寫該名女子的姓名,而清潔人員眼尖在發現便利貼上的電話號碼後,急於向對方道歉,試著撥打電話連忙向對方道歉,沒想到被他猜中。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2人並未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處分不起訴確定。至於環保局告發陳姓主管的部分,檢察官則認為陳姓主管並無過失犯意,將陳姓男子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