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刑事庭,侯柏青攝
原在新北市消防局任職的消防員蔡一郎、黃櫻惠夫妻,2017年間一家人到麥當勞用餐時,5歲兒在遊戲區摔斷手,2夫婦竟利用職權查詢全國麥當勞分店安檢紀錄,向該店勒索7060萬元鉅額賠償,因而被麥當勞提出告訴,一審以恐嚇取財未遂罪,各判處2人1年2月徒刑,二審則為2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未遂罪,重判蔡男6年6月、黃女5年2月,並褫奪公權2年、1年,全案可上訴。
2017年3月30日晚上,當時在新北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任職的蔡一郎、黃櫻惠夫婦,帶著2人5歲大的兒子到新北市土城麥當勞裕民分店用餐,兒子在遊戲區的溜滑梯玩耍時,不慎摔斷手。
事發後,2人竟利用職務上的機會,查詢「消防安全管理系統」,找出麥當勞裕民店和各分店安檢資料,再拿這些查出各分店違反消防、建管等法規的紀錄,向麥當勞索賠7060萬元的天價,甚至還恐嚇若不賠償將對外公布麥當勞的安檢缺失。
麥當勞拒絕賠償,2夫婦就以匿名方式向消防局、市長信箱檢舉,其中,有分店受檢後並未發現違規,蔡還要求隊員重新稽查並開立限期改善單,再由黃女以承辦人職章送陳,麥當勞最後向桃園市調查處告發,2人因而被桃園地檢署偵查起訴。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2夫婦僅涉犯《刑法》恐嚇取財未遂罪,各判處1年2月徒刑,全案上訴高院審理後,認為2人的行為已觸犯《貪汙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未遂罪,重判蔡男6年6月、黃女5年2月,並褫奪公權2年、1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