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黃國昌今到宜蘭地院旁聽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由於辯護人提出新的防禦主張「即使沒有解除列管,也可以發出農地農用證明並免徵土地增值稅」,黃國昌在臉書撰文質疑「林姿妙要繼續踐踏法治嗎」,更砲轟「為了自身脫罪,扭曲法治、因人設事至如此田地,讓人無法苟同!」
黃國昌指出,林姿妙與先前在檢察官前自白認罪的吳朝琴(在法院翻供)提出新的防禦:「即使沒有解除列管,也可以發出農地農用證明並免徵土地增值稅」。從辯護人角度而言,為當事人提出所有爭取無罪判決的防禦,無可厚非。但從林姿妙角度來看,事情沒有這麼單純,而且牽連甚廣。因為,林姿妙是縣長。
最根本的質問是:林姿妙要為了設法在貪瀆刑案中脫身,就改變(甚或可以說是扭曲)既有的農地管理規範與土增稅核課程序嗎?
黃國昌認為,一塊先前因違規而遭列管的農地,林姿妙要代表縣府改變既有規範,改採「即使沒有解除列管,也可以申請核發農地農用證明並免徵土地增值稅」的立場嗎?如此一來,茲事體大影響深遠,更對過去未解除列管須繳土增稅的地主情何以堪?
為了縣長個人案件,扭曲農地既有規範的解釋與執行,更侵蝕了「法治」的基本精神。「為了自身脫罪,扭曲法治、因人設事至如此田地,讓人無法苟同!」
黃國昌認為,林姿妙即使扭曲對既有規範的解釋,也無法在「我不知情」之外,額外增加有效防禦。因為1、被告林錫欽(兆峰實業公司負責人)出具的「土方流向證明書」虛偽不實,林錫欽也認罪。2、被告陳正勳(前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透過行使不實虛偽文書,才讓宜蘭縣府解除土地列管,有宜蘭縣政府公文白紙黑字記載。3、林姿妙主政下的宜蘭縣府,解除系爭農地列管,認定已回歸農地農用,才使權貴集團成員免於遭受追繳土地增值稅。
他直指,為達成「繼續免徵土增稅」目的,啟動一連串違法程序。若林姿妙等人的防禦成立(即使列管也可以繼續免徵土增稅),當初這群人決定透過「偽造土方流向證明」以解除列管,簡直是脫褲子放屁,愚蠢到了極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