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明天將進行立委補選,由於選情緊繃為防堵賄選情事,檢察總長邢泰釗昨天親自赴南投地檢署舉行聯合查察會議,邢泰釗指示檢調人員務必秉持「嚴查速辦」原則,同時將「假活動真賄選」、「藉工作費名義行賄」是否涉及刑責,列為查緝重點。他呼籲候選人切勿「心存僥倖」。
明天(3/4)將舉行第10屆立委南投縣第二選區(南投市、名間鄉、集集鎮、竹山鎮、鹿谷鄉、水里鄉、信義鄉)補選,這次民進黨蔡培慧、國民黨林明溱、國家公義運動黨魯昱君、無黨籍陳聰鑑等4人參戰。由於藍綠選情差距不大,選舉耳語不斷,檢方已接獲情資目前分6案查緝中。
邢泰釗昨南下召集台中高分檢、南投地檢、調查局等單位開會,也慰勉檢調連日來的辛勞,邢泰釗表示,選戰已進入倒數,請檢察機關應密切注意,凡有以正常活動掩護賄選,或以載送有投票權人前往投票,以拉高投票率情事者,都要嚴加查緝,毋枉毋縱。
此外,他也強調,發放「工作費」是否涉犯刑責,由檢察官視具體個案及相關原則進行認定,但與會者已就認定標準達成以下偵辦共識:
1、工作人員之人數配置與工作內容及負荷,是否具衡平性。
2、工作人員之薪酬與工作時數,是否具相當性。
3、工作人員取得報酬之次數及多寡,與僱用方式是否與社會通念相符。
4、工作人員之僱用是否具必要性。
5、工作人員選任標準與來源是否符合社會常情。
最高檢指出,若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罪情事,檢察機關應速查明事實,以維護選舉秩序。該條文規定:「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 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 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 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邢泰釗呼籲,立委候選人依法競選,切勿心存僥倖,如有 不法情事,檢察機關即儘速查明並澄清,共同維護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