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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方駁斥偵辦陳宗彥涉貪「吃案」 南檢今以「他字案」調查

    2023-02-18 11:08 / 作者 侯柏青

    立委披露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涉嫌喝花酒、接受業者性招待,並質疑當年檢察官曾上簽查陳宗彥卻「不了了之」。台南地檢署澄清,檢察官當年偵辦發現業者另涉行賄,遂簽分「193年度他字1852號」案件偵辦,因查無不法事證,在2015年8月31日已簽結,絕無包庇情況。不過檢方表示,就媒體昨天披露是否另涉未查明的貪瀆情事,今天已另行簽分「他字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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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方決定另行追查陳宗彥案。廖瑞祥攝




    為了釋疑,檢方今天公布當年偵查過程和案號。南檢表示,2013年間,檢察官在偵辦酒店業者豆哥」王孝瑋涉嫌妨害風化案(案號:102年度偵字第17664),偵查過程中發現王孝瑋、連恆等業者疑有行賄等貪汙嫌疑,承辦檢察官因此在2014年4月14日簽分「103年度他字第1852」案件另行偵辦。



    但檢察官當年清查後發現,其中可能涉及的貪汙部分,其實並沒有具體不法事證可以證明業者行賄,檢察官在2015年8月31日予以簽結。檢方強調,案件並沒有如媒體所述「不了了之」,更沒有任何護航包庇的狀況。



    不過,針對媒體昨天報導部分,為釐清是否涉及當年未查明的貪瀆情事,南檢今天決定另外簽分「他字案」,由檢察官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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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說明案情。台南地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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