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五大電信業難得齊聚一堂,2023通訊傳播前瞻與挑戰研討會今(13日)於台北登場,由於正逢電信合併案在NCC審查通過的關鍵時刻,有可能明年電信業五家變三家,電信業百家爭鳴盛況將不復見。五家電信總經理台上祥和一片,但台下仍暗自較勁,各自針對電信合併案對媒體發言。
NCC下週三(18日)將舉行農曆年前最後一次委員會議,會中再度審議兩宗電信合併案,且市場預期NCC核准通過的可能性高,但業者高度關注超標的頻譜如何處理,由於事關法令解釋、競爭公平性、頻譜公共資源分配等,成為各界注目焦點。
中華電信總經理郭水義表示,政府20年來透過頻譜競標,規範業者有3/1上限,而同業在合併後即超過此上限,必須繳回給政府重新分配;低頻頻譜是國家的稀缺資源,同時也是戰略資源,因此必須由政府以整理國家安全、民眾福祉作為最高依歸,來作為整體規劃及後續釋出的運作考量。
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則強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12 條第4 項規定,已明確定義「電信事業間營業之讓與、受讓、合併等市場因素變化」,合計頻寬不受1/3限制。而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在2021年底宣布合併後,距今已超過一年,此案仍在NCC審議程序中。
台灣大哥大在111年12月31日發出公告,表示將「審慎評估本合併案」。
公告內容如下:「依本合併案約定,如至111年12月31日止未取得NCC及公平會核准時,得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及協商相關事宜。因主管機關尚在審查中,已確定至111年12月31日未能取得核准。台灣大哥大的因應措施是依約處理,審慎評估本合併案。」
對此,林之晨表示,合併案審查的時間一旦拖久了,有些客觀條件會不一樣,所以必須重新審視。「舉例你跟你朋友18歲時約好要結婚,等到28歲的時候,彼此的人生狀態可能又不一樣。」
林之晨強調,合約精神仍在,但如果有任何一方想要終止才會終止。台灣大董事會有五位獨董,他們占多數,會決定此合併案對公司的利益到底是正面還是負面的。台灣大畢竟是上市公司,公司的重大決策並非經營團隊說了算。林之晨轉述公司獨董覺得合併案對台灣大哥大沒有利益,身為獨董必須要保護股東利益,因此屆時就必須看獨董如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