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公布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取自FB@臺中TCPB波麗士
「到底要罰多重,才足以嚇阻毒駕?」台中市警察局鐵腕公布16位毒駕累犯的姓名以及照片,冠上「國家認證移動式神主牌」,強調兩大執法重點,第一、唾液快篩陽性即重罰,汽車最高罰12萬(機車最高9萬),當場扣車並吊扣駕照;第二、當場逮捕,快篩陽性或拒測且客觀足認不能安全駕駛,當場逮捕移送。
警方也補充10年內累犯加重處罰,第2次:最高罰12萬、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依前次金額再加罰9萬元(無上限),並且依法公開累犯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
警政署統計,2024年全台毒駕案件2619件,2025年暴增至8659件,增幅超過3倍;2026年截至4月已查獲4725件。台中市的部分,今年截至5月24日止,取締毒駕案件665件,警方強調,持續維持高密度攔查勤務。
根據「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規定,2025年11月20日起,全面使用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取締毒駕。此外,《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修正條文,增訂公共危險罪等案件得聲請「預防性羈押」,並自2026年5月15日起正式生效。
台中市警察局公布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取自FB@臺中TCPB波麗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