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撞死警所長被判死!毒駕女搬「兒童」求輕判 家屬氣炸:還有權利說這種話?

    2026-05-11 16:45 / 作者 白廷奕
    毒蟲陳嘉瑩撞死警所長案,高院今日首開庭,家屬聽陳女辯解聽到氣炸。李政龍攝
    女子陳嘉瑩前年深夜毒駕撞死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一審新北地院國民法庭重判死刑。高等法院今(5/11)日二審首度開庭,陳嘉瑩只承認過失致死,辯護律師則批評一審判決違背「兒童最佳利益原則」,未適當考量她育有1名幼子。劉宗鑫的父親氣炸,怒吼陳女「泯滅人性」,痛批她只花20幾秒就殺死一個奉公守法的小孩,「難道要動用私刑嗎?」劉母哭到無法自己,不解陳女做了這種事,「怎麼還有權利說這種話。」

    調查指出,陳嘉瑩有多次施用、持有毒品前科,2024年9月30日深夜,她吸完毒品菸彈又在土城毒駕,還大膽把車停在新北地檢署大樓前方。劉宗鑫與警員上前盤查發現陳嘉瑩包包內疑似藏有毒品,要求下車,陳女拒絕後把手放上方向盤,劉宗鑫為防止她逃逸出手緊握方向盤。不料陳女仍猛踩油門以S型危險駕駛,連人帶車拖行近300公尺後,向左衝撞捷運施工護欄,導致懸掛在車窗上的劉宗鑫背部遭受重創,頭胸腹及四肢多處骨折,送醫不治身亡。

    陳嘉瑩應訊時否認有殺人犯意,辯稱她當時只想甩掉劉宗鑫,但中間車道有其他車輛,她才往左切到內側車道,卻不小心撞到護欄。但一審痛批她「癡人說夢」,指出當時她以均速每小時66公里行駛未曾剎車,劉宗鑫就算被甩落地面,也有高機率會遭後車輾斃,更砲轟她在量刑鑑定時對鑑定人表示「因為這個警察並不是我的親人,我也很難有難過的情緒」,決定量處死刑。陳嘉瑩當時出庭聽判,嚇得腿軟癱坐在椅子上。

    劉宗鑫的老父親今日開庭前受訪,坦言自己實在嚥不下氣。白廷奕攝

    全案上訴高院。高院今天首度開庭,陳嘉瑩只承認犯過失致死,也坦承毒駕、妨害公務及妨害公眾往來交通等罪,但否認殺人。她換上全新重量級律師陣容,請出律師錢建榮、林俊宏、高烊輝幫忙辯護。錢建榮幫她補充,陳嘉瑩即便有預料到劉宗鑫的死亡,也沒有想要發生這個結果,因此至多只成立過失致死。

    高烊輝則主張,原審判決錯誤適用殺人罪,也錯誤認定陳女有殺人的直接故意,違背經驗與論理法則。他批評,原審判決一方面質疑量刑鑑定不符合科學標準,另一方面又大量引用量刑鑑定,對陳嘉瑩作不利的認定,對有利被告的部分卻不予採納。

    高烊輝也援引憲法法庭「死刑釋憲案」判決,主張死刑僅限於直接故意且犯案情節最嚴重的犯罪,而最高法院歷來判決都認定,死刑不應適用於「偶發性、非計畫性犯罪」,認為原審判決違背這些判決意旨。此外,高烊輝還主張,原審判決兒童最佳利益原則及《兒童權利公約》。

    新北市警察局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劉宗鑫(左圖,取自土城分局官網)殉職,陳嘉瑩當時被所長攔查時的畫面(右)。取自記者爆料網

    法官請提出告訴的家屬表示意見,劉父激動地拿起講稿對法官說,這不是一起單純的車禍,也不是不小心的意外。他強調,劉所長是穿著制服在執行公務,發現陳嘉瑩違停才上前盤查,痛批陳女是有「吸毒前科、作惡多端」的歹徒,明知劉所長有出示身分,一般守法公民會下車接受盤查,明知會有危險還踩油門。劉父悲憤地問,「請問一般人知道有人卡在車外,還會一直往前開嗎?」

    劉父砲轟,辯護律師一直在找理由幫陳嘉瑩減刑,質問「把一個執法的公務員活生生撞死,這難道不是最嚴重的罪行嗎?」他強調,這種事情可能發生在法官、檢察官和其他公務員身上,如果放過陳嘉瑩,「以後誰敢替國家來做事?」。

    陳嘉瑩今日出庭,無論記者怎麼問她都低頭不回應。李政龍攝

    劉父沉痛地說,他之前也曾當過警察,陳嘉瑩的各種搪塞之詞根本說服不了他。他說,自己拜會過不少民意代表,認為立委王世堅講得很好,「只有被害人家屬能原諒被告」,因為其他人都不懂「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喪子之痛。」

    講到氣憤之處,劉父忍不住當庭痛罵陳嘉瑩,「我一個奉公守法的小孩子,在這種泯滅人性的作法下,20幾秒把他結束生命,我嚥不下這口氣!難道要動用私刑嗎?要來動用私刑是不是?現在的法律完全在保障被告的人權,完全抹煞被害人的生命權。把人權凌駕在生命權之上!」

    劉宗鑫的母親哭到一度無法說話,悲嘆自己沒有照顧好小孩,害他的小孩沒有了爸爸,「我覺得很自責」,她不解為何陳嘉瑩做了這種事卻還能說這些辯解。劉宗鑫的遺孀也對著陳嘉瑩怒吼,「你的家人和兒子被殺的話,還能廢死嗎?」

    珍惜生命,向毒品說不!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白廷奕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