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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看懂】電子腳環是什麼?科技監控不是防逃萬靈丹 他們都曾開溜成功

    2026-03-19 21:02 / 作者 侯柏青
    電子腳環。資料照。讀者提供
    被封為中油「最貪公務員」的前煉製事業部執行長徐漢,涉嫌貪污2700萬元被起訴,法院為防逃裁定他戴電子腳環,此案纏訟4年,原定下周一(3/23)上午10點就要宣判,今(3/19)天竟傳出他剪斷電子腳環落跑的消息。電子腳環到底是什麼?只要戴上就能確保被告不會逃匿嗎?

    科技監控4大招

    科技監控是替代羈押的輔助措施,主要是用來防止逃亡,目前統一由科技監控中心控管,而監控的方式分為4種,分別是電子手鐶、電子腳鐶、個案手機以及居家讀取器。電子手環有如手錶,是配戴在被告的手腕上,電子腳環則是戴在被告的腳踝,兩者都不准自行拆除或破壞,兩者都會發出訊號,科控中心藉此直接掌控被告行蹤。

    至於個案手機則是專門讓被告進行「電子報到」用的,過往,法官或檢察官經常下令被告到住處轄區派出所簽名報到,讓警察機關負擔增加,倘若警察交班或臨時換班,也難以完全掌控被告行蹤,若以電子報到取代實體,監控更為精準。而最後一種居家讀取器,通常會安裝在被告家裏,如果被告擅自離開,科控中心就會接到告警。

    (左圖)為電子手環、電子腳環及居家讀取器。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右圖)沒有科技監控,直接落跑。最高檢察署提供

    違反科技監控的下場

    使用電子腳環等科控設備的限制很多,如果電量太低、搞破壞、太靠近機場或港口,都可能會觸發告警系統,一旦觸發,科控中心就會在第一時間致電確認,如果進一步研判情節嚴重,可能會呈報法院或地檢署法警室,由檢察官或法官拘提。

    如果假釋犯違反遵守事項且情節重大,可能會被撤銷假釋,將重回監獄執行殘刑;如果刑事被告不遵守規定,法院可能會重新裁量予以羈押。

    電子手環、腳環會影響健康嗎?

    電子腳環和手環,都是經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檢驗合格的電子產品,可以防水或防塵,戴著洗澡也沒問題,不會影響身體健康。根據科控中心建議,電子腳環或手環,和一般電子產品相仿,不能浸泡硫磺(溫泉)或海水。

    柯文哲、蔡正元曾同框翹腳秀電子腳鐐。翻攝蔡正元臉書

    配戴電子腳環落跑案例

    法務部近年致力提升電子腳環、手環的精密度,已經換過好幾代的設備,精準度越來越高,材質也越來越難破壞。不過,近年來還是屢屢發生破壞電子腳環的落跑案例,而破壞的方式,不是鋸斷就是剪斷,但也曾出現有人徒手就破壞電子腳環的奇特案例。

    根據以往案例,台東性侵犯潘姓男子假釋出獄後,檢方認為他有再犯風險,命他戴上電子腳環,但潘男卻剪斷腳環後開溜,檢方立刻發布通緝,潘男只逃一天就落網。嘉義也曾發生一名性侵犯蓄意破壞電子腳環,結果晶片發出告警,警方趕抵現場時,發現他沒跑,僅表示戴電子腳環「很難看」,因此進行破壞。

    此外,近年也發生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花蓮歐姓男子假釋出獄,也被命令戴上電子腳環,結果他自行鋸開電子腳環後,北上再犯強盜案,警方也是一天就將他逮回籠。

    而住在澎湖的性侵犯蕭姓男子,則是用砂輪機鋸斷電子腳環,半小時內就搭船前往嘉義布袋港後失聯,但他也只逃了25小時就在台北落網。

    破壞科控設備有刑責

    故意破壞電子腳環、手環等科控設備,將構成《刑法》第138條的毀損公物罪,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電子腳鐐。資料照。侯柏青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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