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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共產黨給八田與一銅像戴五星旗口罩、嗆「日本人滾回去」 法官裁定不罰

    2022-04-13 11:25 / 作者 陳毅龍

    台灣人民共產黨主席林德旺等人年初前往烏山頭水庫,不但將八田與一銅像戴上五星旗口罩,更發表「新冠肺炎不要給日本、美國病毒傳染給台灣」、「日本人滾回去」等言論並上傳影片至網路,而遭警方依違反社維法送辦。近日台南地方法院作出判決,判決書內引用「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等名言,以言論自由受保障裁定不罰。



    幫八田與一戴五星旗口罩 法院:難認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圖片
    林德旺、張孟崇、鄭建炘等人,今年2月至烏山頭水庫的八田與一紀念園區幫八田與一戴印有五星旗圖樣的口罩。(圖片來源/截自張孟崇臉書)




    根據警方調查,林德旺、張孟崇、鄭建炘等台灣人民共產黨成員,於今年2月1日進入烏山頭水庫北側的八田與一紀念園區,隨後一行人將八田與一銅像戴上印有五星旗圖樣的紅色口罩,並發表「新冠肺炎不要給日本、美國病毒傳染給台灣」、「日本人滾回去」、「台灣是中國大陸的一部分」等言論,全程拍攝後由張孟崇將影片上傳至社群網站。



    警方認為林德旺等3人涉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中,藉端滋擾公共場所的行為,因此移請台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裁定。 



    根據台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的判決書指出,林德旺等3人都承認有將五星旗紅色口罩戴上八田與一銅像的行為,並供稱此行為是因為受到日本、台灣疫情嚴重等影響,為了強調口罩的重要性而做的正面防疫宣導。同時,他們也否認有發表仇日言論或指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不過,法院勘驗警方檢附光碟後,發現林德旺等人於影片中確實有說出,「新冠肺炎不要給日本、美國病毒傳染給台灣」、「日本人滾回去」等語。



    另外根據判決書,法院表示透過林德旺等人的影片及監視器影像,發現林德旺等人在幫銅像戴口罩前,銅像並未以管制線阻隔,且拍攝錄影及照片後,隨即將紅色口罩自行取下,至一行人離去全程僅約5分鐘,周圍雖有數名觀光客在旁等候,但未發生任何互動,手段堪稱平和。



    因此針對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部分,法院認為,由於未見到林德旺等人在銅像前有任何喧嘩、喊叫、妨害他人行動、安全或其他類似之舉動,因此難認其所為會對場所之秩序安寧有造成影響,所以認定沒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法院:「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至於一行人的指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及仇日言論,法院指出林德旺一行人均戴印有五星旗紅色口罩,或著紅衣,或戴五星旗圖樣紅色小帽,以及在影片中關於主張兩岸統一言論,依一般人日常生活與語言經驗,均可理解林德旺一行人當下所為,是在宣傳中國共產黨,及發表他們認同、謀求兩岸一統政治理念。



    不過,法院認為人民本有將其思想、觀念或是意見表現在外之言論自由,此為憲法第11條之基本權利;林德旺個人之意見表達,雖言詞有宣洩情緒之意,但仍是林德旺個人傳達意思時之文字選用,而為言論自由之核心,應留待言論市場自行評價,在踰越法律界限之前,均應獲得完全之尊重。



    法官於判決書內更進一步引用女性作家霍爾(Evelyn Beatrice Hall)於1906所著的「伏爾泰的朋友們」(The Friend s of Voltaire)書中所提,「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認為林德旺等人言論未涉及極端仇恨、鼓吹犯罪,且未造成明顯而立即危險的不利影響,不論是否認同言論所傳遞的觀點,仍期予以最大包容。



    最終,法院依相關證據,難認為林德旺等3人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中,藉端滋擾公共場所之違序行為,且一行人的言論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並無不法,故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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