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37歲陳姓男子16日晚間在大寮區連續縱火,導致3起火警,其中1處民宅一度有5人受困,所幸平安救出,均無人受傷。警方不到2小時將人逮獲,依縱火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高雄市警察局林園分局忠義派出所分別於16日晚間6時57分、7時39分、7時48分接獲位於大寮區自由路129巷、150巷及文化路46巷民宅有火警發生。警消疲於奔命,員警協助交通疏導及管制,消防員忙著撲滅火勢及救人。
前2處火警為路旁堆置的廢棄家具等物品起火燃燒,消防隊迅速撲滅火勢,無人傷亡。
第3處則為頂樓有加蓋鐵皮的3層樓透天厝,屋外堆置的家具等雜物起火燃燒,但火勢延燒到1樓屋內洗衣機及機車;消防員趕到後,順利救下受困頂樓的4男1女,並於晚間8時2分撲滅火勢,所幸5人均無受傷、不需送醫。
警方表示,因年關將屆,民眾屋外堆置廢棄大型家具、床墊等雜物,等待清潔人員清運,卻發生火警。有目擊者向警方指認看到1名戴半罩白色安全帽男子,騎機車以點燃報紙的方式,再丟到家具等雜物上縱火,引發火災後隨即離去。
警方擴大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陳男涉有重嫌,於晚間8時20分至陳男家中拘提到案。原本陳男還否認犯案,警方出示監視器等證據後,才百口莫辯,坦承犯案。
據了解,陳男向警方自稱是因看到路邊家具等雜物阻礙道路交通,因此縱火焚燒。警方訊後將陳男依縱火罪移送檢方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