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樓梯間能不能放鞋櫃、地墊?12月1日一位家住高雄的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指出,近日大樓管委會公告要求住戶將放在門口樓梯間的鞋櫃、地墊清空,讓她質疑這是否矯枉過正?這篇貼文在社團迅速引發熱議,但網友幾乎一面倒支持管委會作法,打臉說:「公共空間本來就不能放私人物品!」
這位網友在「爆怨公社」貼上她翻拍的公告,管委會以清理前與清理後的照片示範法規標準範例,要求住戶不論鞋櫃、腳墊、鞋子等物品都不能放在門口樓梯間,並以紅字標註:「若有開罰就是4萬起跳!」
網友在貼文中寫到:「我住的高雄某大樓因為城中城關係,貼了這張公告,我想問這會不會矯枉過正?阻礙逃生?上圖看起來沒有阻礙逃生空間啊?但拖鞋、地墊這也會阻礙逃生?罰四萬?全台灣別的地方有這樣嗎?我真的要無言了!」
這篇貼文發出後,網友紛紛回應:「我新北的,我們這棟也被一戶一戶拍照貼電梯公告,跟妳情形一樣!」、「話說我們隔壁鞋櫃三個塞好塞滿,逃生梯電燈開關還藏在鞋櫃後面,我們也打算檢舉了!」、「臭鞋子放自己家好嗎?矯枉過正?還為所欲為哩!」、「公共空間就是要空著啊!我家對面戶的原本放了一個鞋櫃,下雨天整個門口全是腳臭味,現在被警告後已清掉,終於還我清新空氣了!」
對於這位住戶質疑拖鞋、地墊怎麼會阻礙逃生?網友紛紛回應:「真要講逃生,地墊有可能阻礙喔!你不能保證每一家住戶買的地墊防滑,如果又遇到那種逃生起來用衝的,踩到滑倒可能會更嚴重」、「火災發生時,任何一點的障礙物品,會變成要你命的關鍵,所以為了自己及他人生命著想,請勿留下任何會讓你生命受威脅的事物在公共安全通道上。」
此外,還釣出專業消防員留言:「妳可以試試看矇著眼,隨意走在這種環境,看會不會跌倒或是撞翻東西。這就是消防員救災的日常,濃煙讓我們什麼都看不見,只能摸著牆壁前進。妳擺的任何東西都可能是阻礙救援的障礙物,也可能是你慌亂逃生時的催命符。」
事實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明文規定,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隔間、開放空間、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堆置雜物。經制止而不遵從者,除可依法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還能連續開罰。若造成他人跌倒受傷,不僅可能觸犯「過失傷害罪」背負民、刑事責任,引發災害涉及妨礙人員逃生避難及影響消防救災者,更將依公共危險相關責任依法究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