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區發生一起車禍,兩部機車相撞,而肇事原因是一名11歲男童偷騎爸爸機車出門找朋友,途中闖了紅燈。讀者提供
高雄市出現年僅11歲的交通事故肇事者。一名11歲男童偷騎爸爸的機車出門找朋友,途中,闖紅燈,撞上另一名機車騎士,釀成兩人受傷。男童無駕照騎車,面臨最高3.6萬元罰緩,且保險部分,依照慣例不理賠,男童的法定代理人更面臨對方求償。
這起肇事者年紀超小的交通事故發生在高雄市鳳山區鳳松路、經武路口,9日下午16時20分,11歲男童騎機車,楊男(45歲)騎機車沿鳳松路(北向南)行駛,雙方發生碰撞車禍,兩人均擦挫傷,不過,未送醫,2人酒測值也皆為0。
警方進一步調查,男童才說自己偷騎爸爸的機車,要去找朋友。警方初判肇事原因,是男童闖紅燈,詳細肇事原因仍需交大判定。鳳山警分局呼籲,駕車上路應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護大眾行車安全。
高雄市警察局交大表示,未成年人駕駛任何車輛時,皆屬於無照駕駛,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各家保險公司通常會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將無照駕駛列入保險公司不保事項範圍,未成年人駕車發生車禍,保險公司不會理賠。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賠償責任,一般是男童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