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取自黃明志臉書
馬來西亞知名歌手黃明志,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謀殺案,且被驗出有毒品反應;黃明志遭通緝,5日投案後,警方延扣六天,將於11/10到期。《中國報》報導,警方將在延扣期屆滿,向法庭申請再度延扣黄明志,以便深入調查此案。
黄明志口供曝光,指稱與謝侑芯正在討論影片拍攝內容,期間,謝侑芯說想稍微沖洗一下,於是進了廁所,但30分鐘過了他都沒聽到水聲,他於是進入廁所,發現謝侑芯躺在浴缸內早已氣絕身亡。
回顧謝侑芯謀殺案,10月22日下午1時40分左右,吉隆坡警方接獲通報,市中心某五星級飯店客房內有一名女子昏迷。警方接獲報案後趕抵現場,發現台灣籍女子謝侑芯倒臥浴缸內,已無生命跡象,當場宣告死亡。
10月22日下午2時許,警方封鎖現場蒐證,於房內及黃明志隨身物品中查獲9顆藍色藥丸,後來判為搖頭丸「愛他死」(Ecstasy),總重約5.12克。黃明志因行跡可疑、神情慌張遭當場拘捕,依《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移送調查。
黃明志被捕後,已於10月24日被起訴「吸毒及持毒」兩項罪名,繳交8000令吉(約新台幣5.4萬元)保釋金後交保候審,案件訂於12月18日再度開庭審理。
10月23日,警方公布黃明志初步驗尿結果,顯示他體內檢出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冰毒)、K他命及四氫大麻酚(THC)等四種毒品成分,初步認定涉違反《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5年徒刑並處鞭刑9下。
11月2日,黃明志在臉書發表長文,強調自己「絕對沒有吸毒」。11月4日,吉隆坡警方確認,謝侑芯遺體曾在報警前被移動過,馬國警方因此認定「所有證據仍指向黃明志,他是關鍵人物」,案件因此升格為刑事法典第302條「謀殺罪」調查,黃志明遭通緝,11月5日投案遭延扣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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