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放任3杜賓犬社區狂吠還咬人 惡鄰被判搬離+賠償

    2025-10-31 10:55 / 作者 即時中心
    杜賓犬示意圖。取自維基百科
    新竹竹科附近一處大型社區,陳姓男子飼養3隻杜賓犬,卻放任犬隻們在社區內四處遊蕩、吠叫、大小便,其他住戶經過時還會追車、追人,甚至咬傷社區總幹事,管委會已要求他改善25次不理,最後決議訴請法院強制遷離,新竹地院判准,要求陳男必須搬遷,並賠償管委會3萬9525元。

    管委會指控,陳男自2022年8月起飼養3隻大型杜賓犬,未遵守社區規約和「寵物管理辦法」,放任愛犬在社區公共區域遊蕩、便溺,晚間大聲狂吠,住戶路過被追車、追人,犬隻還在今年9月咬總幹事,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及衛生,經管委會勸阻,並依規定要求改善達25次,陳男不理仍堅持繼續飼養。

    此外,管委會也指控,已委請專業水電工查看確認過,社區路燈拆除後,陳男擅自於路燈基座鑿暗管,將公用電接到自家花園,再以明管接至其牆壁設置的接線盒內,藉此將公用電接近自家內竊用。

    管委會於2024年1月召開住戶大會,住戶182人有122人出席,120票決議通過,將陳男依違反法令及規約情節重大為由要求搬離,並求償10萬元,但陳男拒絕,管委會只好告上法院;陳男辯稱,狗狗看到陌生人本來就會叫,約18個月才會穩定社會化,並反控管委會「雞蛋裡挑骨頭、舊事重提」。

    法院根據管委會提供資料,確認陳男放任犬隻遊蕩未牽繩,多次在社區排泄,審理期間還咬傷人等情事,使住戶深受恐懼,破壞公共安寧與環境衛生,嚴重侵擾住戶正常生活,認定數次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4項及該社區「寵物管理辦法」。

    法官判決,陳男須搬離社區,還須繳納因違反社區規定25次罰款共2萬5千元,加上竊電近8年來的費用1萬4525元,共計3萬9525元。可上訴。
    即時中心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