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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電利益糾葛!郭信良雙案纏身 一審判13年、仍喊冤

    2025-10-02 11:32 / 作者 施書瑜
    台南市前議長郭信良。翻攝郭信良臉書
    台南市議會前議長郭信良捲入光電開發與市地重劃兩大貪污案,遭控收賄總額逾千萬元。檢方指控他利用職權向市府施壓、加速審查程序,圖利特定光電與營造業者「兩頭賺」牟利,一審法院判處13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並追徵不法所得,案件目前進入二審審理,郭全盤否認犯行,檢方則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台南市議會前議長、現任市議員郭信良,近期捲入多起貪污案件,檢方調查發現,他涉嫌向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收受900萬元賄款,為協助光電業者加速通過台南市安南區的太陽能光電場審查案,並以其影響力向市府關說、施壓相關程序。

    郭信良疑似讓特定營造業者介入工程及回填廢棄物,牟取不法利益。橋頭地檢署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郭信良與鍾嘉村,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此外,郭信良亦涉入安南區「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遭控向重劃會長廖堅志索賄,並透過佃西里長高進見收賄。

    台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郭分得650萬元賄款,判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並追徵不法所得,高進見也因共同貪污罪判刑9年、褫奪公權4年,另因教唆偽證再判6個月,行賄人廖堅志則獲判免刑。

    台南高分院二審庭訊中,郭信良與辯護律師堅稱未收過賄款,並質疑廖堅志供詞反覆不一,多達9種版本,難以採信,檢方則強調一審法院早已根據證據明確認定郭有收賄,指責辯方企圖誤導視聽,案件仍在二審審理中,最終判決有待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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