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交通義勇警察大隊萬華中隊幹事李麗娟。呂志明攝
台北市交通義勇警察大隊萬華中隊幹事李麗娟,與書記宋明煒共謀,利用人頭詐領義警指揮交通的「協勤費」逾百萬元,李女甚至還侵占200多萬元的公積金。檢警昨(9/30)日發動搜索,並拘提李女等9名隊員到案,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為李女、宋男涉犯《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在今(10/1)日凌晨各諭知2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
台北市交通義勇警察大隊萬華中隊書記宋明煒。呂志明攝
李女雖然A走300餘萬,但卻一直拿不出20萬元的保釋金,檢察官最後以筧保無著,將李女降保為10萬元。而宋男也繳不出20萬元,最後降保為8萬。其餘提供人頭供李女、宋男詐領協勤費的7名義交,則同樣涉犯詐欺取財罪,各諭知5萬元交保。另有3名被告,但經通知到案的隊員,經檢察官訊問後諭知請回。
台北市交通義勇警察大隊萬華中隊幹事李麗娟在交保離開時,見到有記者在採訪,趕緊躲到前來幫她辦保的同事身後,與記者大玩躲貓貓的遊戲。呂志明攝
當李麗娟、宋明煒在昨日晚間被萬華分局警員移送北檢時,記者問2人是否有詐領協勤費,有沒有話要說,2人都面無表情不發一語。當今日凌晨李女交保離開時,見到記者在採訪,則連忙躲在幫他辦保的同事後方,與記者玩起躲貓貓,而宋男則在交保後大方離開。
今年8月間,有媒體踢爆台北市義交大隊大隊長辜萬益,安插台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主任研究員」林冠勳的妻子擔任有給職幹事,而林妻卻沒有義交資歷。不過隨即也有媒體報導,知情人士透露因為辜萬益上任後,查出萬華中隊李姓幹事與另一名幹部帳務不明,疑將公款挪為私用,2人才會惡人先告狀。
今年8月25日萬華中隊7名隊員,在名嘴等人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辜萬益涉犯《刑法》誣告、公益侵占、侵占等罪。資料照。呂志明攝
今年8月25日,萬華中隊7名隊員在名嘴的陪同下,到北檢提告,當時李麗娟還受訪表示,對於有媒體報導是她因為帳目不清狹怨報復,她拿出單據解釋,從任職中隊幹事管理中隊公基金,中隊公積金存入、請領都皆須經中隊長蓋章核准,絕無挪用公款中飽私囊的情形。
萬華中隊義交李麗娟受訪還強調自己絕無挪用公款中飽私囊的情形。資料照。呂志明攝
宋明煒也受訪表示,他今天站出來是希望讓社會大眾了解他們這些基曾的義交長期以來所面困境與不公,他說,前年辜萬益要升任大隊長時已屆齡、但經市長室主任研究員林冠勳、議員郭昭巖幫忙關說才順利當上大隊長、去年底為了讓林冠勳妻子進入大隊,利用萬華中隊作爲跳板,因程序資格不符有違法中隊幹部不願意配合,便開始一連串的打壓凌辱至今。2人說得正義凜然,沒想到真的自己做賊心虛。
萬華中隊幹事宋明煒。資料照。呂志明攝
檢警查出,台北市府每年都有編列大筆預算,做為義交指揮交通的「協勤費」,依照時段不同,每小時每名義交執行勒務的費用約200元至300元間,但萬華中隊的幹事李麗娟以及書記宋明煒,涉嫌與7名萬華中隊義交合謀,明明沒有值勤卻充做人頭浮報協勤費,或是將值勤時間以少報多,檢警掌握自2022年至2025年間,浮報的費用達100多萬元。
不僅如此,檢警還查出,萬華中隊所有隊員每個月都要繳300至500元不等的公積金,做為隊務運作使用,公積金全都由李女在保管,但李女卻將部分公積金未依規定存入帳戶,事後也無法證明這些消失的公積金用在何處,擬挪為私用,這個部分則高達200餘萬元。
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吳怡蒨,昨(9/30)日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李麗娟、宋明煒等9名萬華中隊隊員住居所共9處所。另以被告身分拘提李女等9人,同時以被告身分通知3人,共計12名萬華中隊義交隊員到案釐清,全案朝涉犯《刑法》詐欺取財、業務文書登載不實、業務侵占等罪嫌方向偵辦。
至於辜萬益被李女等人指控涉犯公益侵占、侵占等罪的部分,北檢則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