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示意圖。翻攝畫面
台中第二警分局一名33歲盧姓男警官,4年前任職於台北時,與警花交往,卻偷拍兩人性愛影像更上網販售,獲利逾30萬元,日前遭到起訴。據悉,外型帥氣的盧姓警官,還曾隱瞞有女友的感情狀態,與多名女記者發生關係。
據《ETtoday》、《三立新聞網》報導,2019年至2020年間,盧姓警官在台北擔任所長,因長相斯文、談吐風趣,又有健身習慣,身材結實,異性緣極佳,曾隱瞞有女友的感情狀態,與多名女記者發生性關係。
2021年間,盧姓警官與被害女警交往,偷拍兩人性愛影像。3年前他調回老家台中,另結新歡並結婚,傳出仍不改惡習,四處捻花惹草。
去年(2024),盧姓警官喜獲麟兒,同時間卻上網兜售與女警的性愛影片,遭當事女警發現,惡行因而曝光。
面對檢方訊問,盧姓警官否認涉案,去年6月被調查後,隔一個月、7月就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台中警第二分局表示,第二分局將依規定從嚴予以懲處,相關懲處俟報請警察局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