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刑事局通緝中的「十大槍擊要犯」黃建偉被判無期徒刑後潛逃中國,在廣東省以綁架、殺人、非法拘提等犯罪行為壯大黑幫聲勢。去年12月31日,廣東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黃建偉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限制減刑。上月30廣東高院二審維持原判。
黃建偉。(圖片來源/刑事局)
今年57歲的黃建偉為桃園小南門幫幫主,他因身高矮小在江湖上有「矮仔」之稱並以「手法兇殘」出名。根據台灣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所述,黃建偉於民國91年前後分別犯下潑硫酸殺人案、教唆小弟開槍殺人案、槍擊立委、議員服務處等重大案件,經法院審理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後,黃建偉潛逃中國銷聲匿跡。
當時,黃建偉在酒店認識了一位名叫「小小」的小姐,並與她發展成了情侶關係。不料,黃建偉遭小小與小弟背叛,他憤而以硫酸虐殺小小與試圖藏匿小弟的小弟親舅舅。
過程中,有名小弟覺得黃建偉手段太過殘忍於是報案,桃園警方開始圍捕黃建偉。然而,黃建偉在多次槍戰後仍逃之夭夭,並於逃亡期間教唆手下朝「抓耙子」連開12槍處決。
後來,黃建偉因欠缺跑路費,不僅向當時的立委李鎮楠、桃園縣議員林良恐嚇取財又向一名商人勒索一千萬不成,之後遭法院判無期徒刑便潛逃中國藏匿。
黃建偉潛逃中國後繼續發展他的黑道事業,在廣東省珠海市、東莞市、中山市涉嫌大量綁架、殺人、非法拘禁案件。2018年4月,黃建偉綁架一名到珠海旅遊的台灣富商,得手2千多萬後才將人質放走。
2019年12月31日,廣東珠海中院一審認定黃建偉在潛逃中國後,以綁架、殺人、非法拘提等犯罪行為壯大黑幫聲勢,處以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限制減刑。
判決宣告後,被告黃建偉不服上訴,今年6月30日廣東高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