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罷免通過!韓國瑜7日內解除職務 4年內不得再參選高雄市長

    2020-06-06 17:24 / 作者 李英婷

    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於今(6月6日)完成投票,最終票數統計,罷免同意票達93萬餘票,突破罷免門檻。韓國瑜將於7天內離開高雄市政府,結束迄今530天的任期;這也是台灣實施地方自治以來,首位遭罷免的直轄市長。




     



    今日罷免投票結果出爐後,中選會將於7天內公告投票結果,韓國瑜並將於公告當日正式解除市長職務;同時,政治任命的局、處首長也將隨之離職。而市長遺缺可由中央派人代理。倘若韓國瑜行使「罷免無效之訴」之權利,在訴訟期間將不能辦理補選。

    罷免案通過後,韓國瑜可在30日內提起無效之訴。(圖/資料照)

    通過了,然後呢?

    韓國瑜7天內被解除職務

    (4年內不能再參選高雄市)



     



    3個月內完成高雄市長補選

    (若韓國瑜提罷免訴訟,在程序終結前不得補選)



     



    此次罷免案高雄市投票總人數為229萬9981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必須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為57萬4996人,即為通過。



    經中選會最終統計結果,今天投票人數為96萬9259人,投票率達42.14%。其中,同意罷免票數為93萬9090票,占97.4%;不同意罷免票數2萬5051票,占2.6%。最終結果,因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逾總選舉人數之四分之一,因此,罷免成功。



    在同意票達到罷免門檻後,依規定,中選會審定後,將於7日內公告投票結果,意即會在6月13日前正式公告;韓國瑜也將於公告當日解除職務。



    同時,中選會必須在公告日起3個月內,完成高雄市長補選。另,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補選前,高雄市長遺缺可由行政院派員代理,代理市長可任命局處首長。



    不過,若韓國瑜對罷免結果不滿,可在投票結果公告日的30天內,提出「罷免無效之訴」。而根據《選罷法》規定,訴訟程序終結前,不得辦理補選;罷免訴訟將設選舉法庭,採合議制審理,以二審終結,各審法院應於6個月內審結,且不得提起再審。



    若韓國瑜勝訴,罷免案將視為無效,可以恢復市長職位;若敗訴,就確定解職。另,在訴訟結束時,本屆高雄市長任期還有2年以上(12月25日之前),則依法辦理補選高雄市長;但若已不滿2年,則不辦理補選,由代理市長繼續至任期結束為止。

    韓國瑜2020總統大選前夕高雄造勢盛況,對比今日不勝唏噓。(圖/資料照)

    昔日89萬票,今日逾93萬票被罷免

    回顧這次的罷韓行動,2018年底,代表國民黨參加高雄市長選舉之後,韓國瑜從沒有公職在身、知名度不高的「半退休」政治人物,意外颳起「韓流」的政治旋風,席捲全台灣。韓國瑜以「庶民」自居,輔以民粹的政治語言「高雄發大財」的口號,以高達89萬得票數,擊敗在高雄市執政數十年的民進黨,成為台灣最受矚目的政治人物。



    然而,韓國瑜的政治光環,在他當選後開始急速褪色。尤其在市政方面的表現,面對殘酷的檢視,常是負面大於正面。「韓式語言」在選舉期間被讚喻為「接地氣」,成為市長後評論開始有了變化,加上數次突然請假,或時有遲到的表現,開始被批評為「不認真」。2019年5月21日,韓國瑜正式表態參與2020總統大選,更引發正反兩面評價。



    韓國瑜是史上首位面臨「兩次」罷免、首次被罷免成功的直轄市長。第一次面臨罷免於1994年,包含韓國瑜在內4位國民黨籍台北縣立委因贊成核四興建,被反核團體提案罷免。根據當時《選罷法》規定,必須要有選區二分之一以上選民投票、投票票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罷免案才能成立。由於當時投票率21.36%未達門檻,4位立委罷免案皆未通過。



    2019年,前高雄市文化局局長尹立等人發起的「Wecare高雄」認為,韓國瑜當選市長4個月內參選總統,違背責任政治、誠信原則,且施政滿意度全國最低,任由市政荒廢停擺,政見變成謊言,「Wecare高雄」因此發動罷免,獲得有37萬7662人有效連署,超過法定門檻22萬8134人,罷免成案;並最終於今日落幕。

    李英婷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