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分局八里分駐所。翻攝Google Map
新北市警察局蘆洲分局八里分駐所李姓所長日前因涉嫌偽造文書申報獎勵,函送法辦。分局指出,李員不只申報獎勵不實,也不善於溝通,領導風格引起內部矛盾,如今又有此案,拔除李員主管職,並記申誡一次。待偽造文書案確定後,再加重相關行政處分。
今年3月間,李員帶領同仁與其他派出所聯合執行擴大臨檢,過程中,其屬下黃姓員警查獲一起毒品案,筆錄也由黃員製作,事後申請獎勵。
不過,蘆洲分局發現,申請獎勵的附件筆錄,上頭的「詢問人兼記錄人」核章,與偵查隊移送卷宗歸檔的附件不同,調查確定是李姓所長在審核獎勵時,把自己的職名章蓋在筆錄的核章處,疑有浮報個人獎勵之嫌,為求慎重,將此案函送地檢署偵辦。
蘆洲分局指出,李員調派八里分駐所後,因不善溝通與同仁相處不睦,造成團隊合作困擾,現在爆發申報獎勵不當,已喪失領導統御的正當性。考量李員已「人地不宜」,在5月29日發布人事通報,將李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核予申誡一次處分,以示警惕。分局表示,後續將待偵審結果確定後,再行加重相關行政處分。
八里分駐所改由巡官林裕益代理,於6月2日生效。蘆洲分局強調,本案秉持「警紀警辦、自檢自辦」的原則,以不掩飾、不護短的態度,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採取斷然處置作為,展現了維護警察風紀的堅定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