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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麥當勞性侵案不起訴有變數 高檢命令士檢續行偵查

    2025-05-12 09:12 / 作者 呂志明
    母親貼出少女的最後身影,並且悲痛發文。取自當事人Threads
    在北市某家麥當勞打工的17歲少女,指控李姓主管以排班等因素權勢性侵、猥褻她6次,少女不堪壓力而罹患憂鬱症,最後選擇輕生,士林地檢署受理後展開調查,日前並傳喚少女母親出庭作證,但最認為沒有事證可以證明李姓主管涉有重嫌,因此處分不起訴。少女家屬不服,提起再議,台高檢署認為全案仍有事證尚待釐清,因此發回士林地檢署,命令續行偵查。

    2022年8月間,這名少女前往台北市士林區的一家麥當勞分店應徵工讀生,而李男是該店的經理,去年11月4日少女失蹤,11月7日被發現時,已是一具冰冷遺體,少女在生前曾向警方報案遭到李姓經理性侵,去年12月底,少女母親在Threads發文:「我女兒為什麼會得憂鬱症?為什麼會自殺?因爲長達一年被麥x勞的前主管以排班權利對她性侵」。

    17歲少女在麥當勞打工遭主管性侵,媽媽在社群上PO照思念女兒。翻攝Threads


    少女向警方報案時,指控李姓經理在半年內侵犯她6次。第一次是在2023年1月25日夜間,她在店裡2樓員工休息室更衣室內,李男見到後竟然強行進入更衣室內並將門拉上,違反她的意願將手伸進她的內衣裡觸摸她的胸部,再將衣服上掀用嘴巴舔她的胸部,隨後再將手伸進她的內褲用手指性侵她。

    第二次是在2023年3月某日夜間,她在店裡廚房後方放置回收物品的地方丟棄回收物品後要返回大廳時,李男尾隨在她身後,抵住門不讓她進去同時拉她到後區,將手伸進她的內褲裡用手指性侵她,另一隻手則觸摸她的胸部。

    第三次是在2023年5月間某日夜間,當時她在店裡2樓貨物間準備經過李男要離開時,卻被他一把拉到貨物間旁監視器死角強吻,李男還用手伸進她的內褲裡用手指性侵。

    第四次還是2023年的5月間某日夜間,地點同樣是在2樓的貨物間,當天他請李男幫她找遺失的雨傘,李男卻趁機將手伸進她的內衣裡撫摸她的胸部,另一隻手則解開他自己的褲子,再強拉她的手去觸碰其生殖器。

    第五次則是在2023年6月22日清晨4時至5時間,當天李男前往她位於淡水租屋處附近的巷子裡,坐在機車上等候,當她走近機車時,被李男強攬在懷裡,然後又用將手伸進她的內褲性侵。

    最後一次則是在2023年的7月10日前後某1天的晚上,當天她在店裡的樓梯間巧遇李男,當天李男強行脫掉她的褲子,同時也解開自己褲子的拉鍊露出生殖器,意圖性侵她,最後李男因為聽到其他員工下樓的聲音才作罷。

    李男到案後否認少女的所有指控,辯稱,少女指控第一、二、三、五次的部分,都是在兩情相悅未違反少女的意願下,有觸摸她的胸部或是親吻對方,但絕無用手指侵犯她。至於第四次及第六次,他則表示沒有這回事。

    麥當勞少女的母親曾前往士林地檢署出庭作證。資料照。讀者提供


    檢察官曾經傳喚少女到庭作證,但少女指控李男侵害她的次數,變成10次,且就受到性侵害的過程、方式,前後說法也略有出入,指訴已有瑕疵。檢察官也曾傳喚少女的母親到庭具結作證,但少女母親大多是從女兒轉述聽聞,並非親自見聞被害人被害經過,同時她也無法特定女兒每次受害具體時間、地點及行為模式。

    檢察官還傳喚少女的2名前男友作證,第1名前男友雖然證稱少女曾經在2人分手後,曾用LINE連絡他表示在麥當勞被主管性侵,在店家的倉庫內,有10幾次,但這些都是聽少女所說,並非親自見聞。另一名男友則說,他與少女都是在那家麥當勞店裡打工,在未交往前,少女曾在他住家附近河堤告訴他,遭到李姓經理多次性侵,當時她是苦笑地講出這件事,事後他觀察雙方互動也無異樣。

    另外,檢察官也勘驗少女被李姓經理的LINE對話紀錄,時間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4年4月19日,在這些紀錄中,都沒有見到2人就有無進行性交行為、性交行為的過程或進行性交行為後的感受有所討論,反之兩人時常分享日常生活,對話頻率甚高,不乏有一來一回彼此間互有回應,還使用emoji表情符號。

    直到2024年3月3日少女到警局報案後,李男因為試圖聯繫並打電話給少女沒有獲得回應,此時少女與李男才有相關的對話,內容如下:
    少女:「為什麼還要一直打電話打」
    李男:「問事情...」
    少女:「這樣算是騷擾」
    李男:「是否有何誤會?」
    少女:「?」
    李男:「沒想吵妳或是騷擾妳 只是如果有任何誤會的話,只想搞清楚而已」
    少女:「什麼誤會」
    李男:「事發半年前您我都未有另一半,我們做了什麼都是妳情我願的我也沒強迫您什麼,再來半年前發生的事曖昧的訊息您應該也在吧如果您感到被強迫您也不會跟我一來一往的回應,半年前如果您感到不舒適,您也不會跟我在一起工作,然後上個月找到其他正職才離職,像上面所講的您去看醫生我問妳是發生什麼,妳說:焦慮,問您怎焦慮!您說不知道,知道幹嘛去看醫生,所以說您看醫生也不是因為這件事件,再來您說離職是因為我,我想說的是妳離職原因是您去上了另一邊工作,這邊都只給大夜班有時候還沒辦法給班,您給的離職原因是找到正職工作,這邊無法配合,這段期間我也沒對您做任何事情 我不懂您現在反過來咬我說是我對您做了什麼 不會很奇怪嗎?」


    再者,少女雖然指訴因為遭到李男性侵,而前往醫院精神科就診,但檢察官調閱少女的病歷發現,少女在2023年10月16日就診時,雖然患有社交恐懼症,但少女並未向醫師透露任何遭到性侵之事,因此少女是否因為遭到性侵一事而前往身心科就診,也有疑慮。

    職場性侵案延燒,麥當勞發出反省聲明公開3作為。翻攝自臉書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全案相關的事證,都無法證明李男涉嫌性侵被害人,且證人的證詞,均於告訴人陳述具有同一性的累積證據,本質上仍然為告訴人的單一指訴,因此認為罪證不足,將李男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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