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佩雯涉嫌詐騙已故臺雅老董沈裕雄近50億。呂志明攝
曾因利用「買機票賺差價」詐騙親友近3000萬入獄的女子羅佩雯,涉嫌和臺雅集團老董沈裕雄的特助、隱餐飲集團負責人鄭淳駿共謀,騙走沈裕雄近50億元。沈過世後,沈妻才驚覺被騙提告。台北地檢署今天凌晨聲押羅佩雯,羅認了部分事實,法官認定,她和共犯鄭淳駿供詞出入大,加上羅女坐擁海外匿名房產、拒不到案,且有再犯可能性,訊後裁定收押禁見。
以成衣製造業發跡的沈裕雄,將織、染、成衣製造垂直整合,立足台灣工廠則遍及東南亞及非洲,因而創建臺雅集團、寀蘴集團,除傳產領域外,他還橫跨不動產投資及金融業,在台灣、柬埔寨、越南及緬甸,都有相關的土地開發投資案。
而沈裕雄相當照顧時任特助鄭淳駿,甚至贊助他開創知名的隱餐飲集團。不過,鄭淳駿卻涉嫌勾結羅佩雯,用「買機票賺差價」、移民投資等手法,前後騙走沈裕雄近50億元。
據調查,羅佩雯將騙來的贓款拿去國外置產、買名牌用品,家裡的名牌包堆成山,連垃圾桶都是愛馬仕,她還擁有一輛近百萬元的LV腳踏車及價值千萬的LV客制化硬箱化妝台。沈裕雄過世後,沈妻清點財產才發覺丈夫被騙,因而緊急提告。
沈裕雄的特助鄭淳駿,已先遭法院收押。資料照。呂志明攝
承辦此案的北檢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郭盈君,2/18指揮調查局搜索約談鄭淳駿、羅佩雯,並以被告身分約談兩人到案,但羅女未現身,檢察官先將鄭淳駿依詐欺等罪嫌聲押獲准,羅佩雯直到昨(2/20)天,才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到案,檢方漏夜訊問後聲押羅佩雯。
北院今天召開聲押庭,經訊問羅佩雯後,她並不爭執檢察官聲請書裡指的部分事實,法官根據檢方的卷證裡相關事證,認定羅女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洗錢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考量,羅女在海外有匿名房產,又有拒不到案之紀錄,確有事實足以認定她可能逃亡。此外,早一步遭收押的共犯鄭淳駿,其供詞和羅女的供詞有諸多歧異,讓法官認定羅女有滅證及勾串共犯、證人的高度可能。
法官審酌,羅女在犯下本案之前,已有類似詐欺犯行,被害人及金額不少,法院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確定,而且她甫於2019年6月11日才假釋期滿執行完畢,竟在短期內再度犯下本案,因此,確有事實足以認定她短期內可能再犯同類犯罪,有再犯之虞。
法官據此裁定羅佩雯收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檢方近日將提訊羅佩雯、鄭淳駿,全案將擴大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