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公審NG行為遭檢不起訴 無人拉麵闆娘反擊:不來和解就換我提告

2025-01-06 15:00 / 作者 綜合中心
無人拉麵老闆娘強調,她不怕客人吃,只是不希望客人浪費。取自店家IG
台中一家無人拉麵店去年6月因將顧客浪費食物等NG行為PO上IG公審引發熱議,其中有客人不滿遭老闆娘發文標註「出社會後窮死餓死」提告妨害名譽,日前檢察官對老闆娘做出「不起訴處分」。老闆娘近日透過IG發聲:「正義也許會遲到,但不會不到」,並指出接下來她會對該名消費者提吿妨害商譽、誣告,喊話對方在1/10之前來談和解,否則將要提告。

「無人拉麵店」因應後疫情時代消費飲食習慣改變在韓國蔚為流行,近年來也被引進台灣,主打消費者可自行在店內烹煮拉麵,並提供免費配料,不過也因為沒有店員顧店,不時傳出顧客浪費食物的行為。

台中一家無人拉麵店老闆娘去年6月因爲將顧客NG行為PO文公審惹議,她出面受訪時強調,店內都有明確標示用餐規定,且有公告店內有錄影直播,並告知浪費食物會列入黑名單並公布長相,客人若不同意就不該入內用餐。老闆娘也霸氣表示,面對提告絕不和解,她說:「我不是你媽,你不認同可以不消費!」

老闆娘透露,當時已遭到2組客人提告「妨害名譽」,也赴警局製作筆錄,但她強調「沒有錯、不會道歉」,若客人要和解得支付20萬元,否則若店家不起訴,將會依商譽受損,向客人提出誣告罪。

該名老闆娘挨告後,檢方調查,該名消費者確實在當天把沒吃完的食材倒進廚餘桶,老闆娘說這是她PO網的起因,尚非無據;檢察官認為,雖然留言屬於詛咒及情緒性用語,就算告訴人因此心生不悅,也沒有其他證據足認有妨害名譽犯行,罪嫌不足,本案不起訴。

對於遭消費者提告被檢方不起訴處分,老闆娘近日在IG上表示,「正義也許會遲到,但不會不到」,她還說,接下來就換她要對該名消費者提吿妨害商譽、誣告,進行求償。她喊話消費者在1/10之前來談和解,否則將要提告。
綜合中心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