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空服員酒醉搭機鬧事遭請下機。示意圖,陳品佑攝
一名華航空服員因酒醉搭機鬧事,被迫請下機後,在機場仍不收斂,依舊「盧小小」,航警局高雄分局於28日12時許趕到現場處理,前後耗費50分鐘左右,才順利協請空服員及其男性友人辦理退關程序。華航表示,接獲通報後,已立即聯繫該名員工了解狀況,並提醒應遵照相關規定,公司對於員工若有不當行為,將依公司規範查處。
據了解,當時穿著白色衣服的女子和藍色POLO衫男子被請下機,但仍持續「盧小小」,拒絕離開登機門及管制區。地勤人員無法勸說他們,兩人更公然嗆聲要找立委,無計可施的狀況下,只能通報航警局高雄分局前往處理。
航警局高雄分局在28日12時許接獲航空公司通報,有旅客疑似酒後於22號登機門鬧事,隨即派遣2名警力到場處理。警方到場後嚴正告知兩名旅客相關規定與約束脫序行為,並要求他們配合辦理退關程序。兩人見狀才稍微收斂,願意配合。
這起事件也引起了小港機場眾多乘客的關注,甚至有人在Threads平台指出酒醉者的丟臉行為,「喝醉酒就不要上飛機,還口口聲聲說自己是梅花小姐,丟不丟人,真的把你請出去剛好而已」。
據了解,涉事的賴姓女子是華航的一名空服員,醉鬧機場事件已在各家航空公司的群組中引起廣泛討論。華航公司強調,已立即聯繫該名員工了解狀況,並提醒應遵照相關規定,將嚴格按照公司規定,處理員工的不當行為。
航警局高雄分局呼籲,飲酒後於機上鬧事,可依民用航空法第119之2條第2款「使用含酒精飲料或藥物,致危害航空器上秩序,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進行裁罰。請旅客搭機前、途中儘量避免飲酒,以免影響航空器上秩序與安全,而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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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有害健康且呼籲國人酒後不開車,保護自己與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