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報案稱網購超商取貨被盜領,但其實是誤會一場。示意圖,本報繪製
桃園市一名24歲李姓女子昨(3/4)報案稱超商網購商品被冒領,員警獲報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取貨人車輛,發現車主姓名及手機末3碼都與報案人相同,隨後通知車主將商品物歸原主,2人都說「真是太巧了!」
大園分局表示,李姓女子昨下午3時許,神情慌張走進新坡派出所報案,稱在網路上購買商品,下午要到超商取貨時,發現自己的商品已被人領走,她與店員再三核對資料,確認商品已不在店內,她懷疑是遭人冒領,只好向警方求助。
警員獲報前往超商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男子昨凌晨到店取貨成功,且店員表示取貨一定會核對證件及手機末3碼,幾乎不可能會有盜領的情形發生,警員隨即追查取貨人所駕駛的車輛,發現該車車主不僅姓名與報案人李小姐完全相同,連手機末3碼也一模一樣,警員隨即聯繫車主到派出所說明。
車主李小姐接獲警方通知,帶著拿錯的商品前往派出所,她表示,凌晨時她將身分證交給丈夫到超商取貨,因取貨的商品比較多,沒有當場清點就就全數領回,在家核對時才發現有1件商品不是她買的,已聯繫賣家並預計晚點將「錯發」的商品退回,沒想到竟先接到警方通知,才知是取錯商品,如此的巧合讓2名李小姐直呼「真是太巧了!」同時也感謝警方熱心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