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輛豪車被抓包闖玉山登山口打卡,男子不斷抱拳。翻攝自Threads
有網友踢爆,4輛保時捷、賓士私家車日前直闖通常須搭乘接駁車前往的玉山登山口違規拍照,引發網友熱議。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六大隊事後坦承,因轄下劉姓員警基於單位情誼,未依規定審查資格即核發臨時通行證,導致車輛進入管制區域,將從嚴懲處。不過,資深登山客兼山岳作家「雪羊」發文質疑官方說法,認為整起事件仍有諸多疑點待釐清,「保七認錯,但抓了替死鬼」。
事件源於有民眾在Threads貼出影片,畫面顯示4輛私家車直接駛入一般民眾須搭乘接駁車或徒步才能抵達的塔塔加登山口,引發外界質疑是否存在特權放行情形。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調查後表示,4輛車均不符合《玉山國家公園專用道路管制注意事項》規定的通行資格,將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7款「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裁罰,每車最高可處3000元罰鍰。
保七總隊第六大隊則說明,29日下午葉姓民眾一行人駕駛4輛車抵達塔塔加小隊,向值班劉姓員警表示是鄰近友軍單位友人,希望申請進入管制林道。劉員因基於單位情誼,未依規定審查資格便逕行核發臨時通行證,導致車輛進入玉山登山口觀光打卡。保七六大強調,此事並無長官施壓或關說,純屬個人判斷失當,將召開考績會從嚴懲處。
不過,長期關注山林議題的山岳作家「雪羊」在臉書粉專「雪羊視界」發文質疑,楠溪林道通行證的申請程序並非如此簡單,除了身份已能確認的常態型工作人員有機會臨時申請外,初次申請者通常都必須提前送件審核,不可能現場辦理,更不會由登山口值班員警負責核發,門口人員的職責僅是查驗與放行。
雪羊表示,自己登玉山近20次,也認識許多長期從事研究工作的山友,從未聽過「當場就能辦理通行證」的情況。他認為,除非外界對制度有所誤解,或該名員警確實嚴重違反程序,否則劉姓員警極有可能只是整起事件中的基層替死鬼。他呼籲相關單位應進一步釐清真相,不應讓基層成為替罪羔羊。
除了質疑申請流程,雪羊也認為保七六大的說法仍有未交代清楚之處。他指出,專用道路通行證申請通常需具備證件、公文,缺一不可,不太可能僅憑一句「友軍單位友人」便能獲准通行。
他認為,保七應該很清楚所謂的友軍單位是誰,「但他們不敢講,鬼就藏在這邊。希望有保七內部正義之士匿名揭露給媒體,或有賴立委民代追追追,或靠最上級嚴查,我們才能知道到底是誰在耍大牌了。」
雪羊指出,事件之所以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關鍵並非民眾爭取開車進入登山口的權利,而是涉及長期存在於社會中的特權文化與制度信任問題。他認為,外界在意的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是否獲得落實,若相關疑點未能完整釐清,恐將進一步傷害政府制度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