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梁珮綺台北8日電)餐飲場所從13日起適度鬆綁,只要有設置隔板、梅花座或可維持用餐的社交距離,即開放內用,不過,食品藥物管理署長吳秀梅今天表示,若餐飲從業人員或顧客確診,餐廳必須暫停營業至少3天,恢復營業的11天內暫停內用,只能外帶。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三級警戒延至26日,但適度鬆綁,13日起餐飲場所如餐廳、傳統市場夜市、百貨賣場美食街、美食區等有條件開放內用。
餐廳部分,設隔板、梅花座或維持用餐社交距離,可提供內用服務。
百貨賣場美食街同樣採取梅花座,並設置隔板,也要確保1.5公尺安全防疫距離,此外,餐點以個人套餐或盒餐方式提供,不共食也不提供酒精飲料。
吳秀梅指出,若有餐飲從業人員確診,確定病例及可能接觸人員要暫停工作,密切接觸病患者應居家隔離及採檢,同時環境要展開清潔消毒,餐廳暫停營業至少3天。
若是顧客確診,則要展開環境清消,餐廳至少停止營業3天。
吳秀梅進一步說明,餐飲場所最後一名確診者離開後隔天起,連續14天必須依衛生機關安排,非密切接觸者每3至7天篩檢,增加環境清消頻率,至少一天要2次,同時加強人員健康監測。
而餐廳在恢復營業的11天內,暫停內用,改採外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