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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訪】社安網「一主責、多協力」分工失靈?推手林萬億駁:是對法規不熟

    2026-05-09 07:00 / 作者 游騰傑
    台大社工系名譽教授林萬億。游騰傑攝
    剴剴案爆發後,「誰才是主責社工」引發爭議,各方說法不一,也讓背後「一主責、多協力」的社安網架構浮上檯面。有第一線社工質疑,制度下資訊仍不透明,主責與協力單位彼此互不熟悉,導致分工混亂、橫向聯繫不足等問題持續存在。《太報》專訪這套制度的重要推手、台大社工系名譽教授林萬億,他直言,問題核心不在制度不清楚,而在於第一線人員訓練不足、對法規熟悉度不夠。

    政府自2018年投入數百億元推動「強化社會安全網」,並於2020年正式導入「一主責、多協力」機制,試圖翻轉過去以個案為中心的服務模式,改以「家庭為中心、社區為基礎」進行整合介入。不過,制度推動至今近6年,實務運作仍面臨不少挑戰。

    社工從「管人」變「管資料」 績效文化遭點名

    林萬億指出,過去社工體系長期存在「人人是個管」的文化,但在績效指標導向下,逐漸演變為重視紀錄與行政流程,社工花費大量時間填寫資料,反而弱化對個案與家庭整體需求的掌握,形成「管資料多於管人」的現象。

    他表示,傳統以個案為中心的服務模式,往往僅處理問題的一部分,難以辨識家庭整體風險。例如中輟個案,可能同時涉及家庭關係、經濟壓力與同儕影響,若由不同單位各自處理,容易出現服務切割,延誤介入時機。也因此,社安網政策已轉向「以家庭為中心、社區為基礎」,強調整體評估與跨單位合作。

    在制度設計上,「一主責、多協力」強調須有單一主責單位負責統籌、分工與進度控管,並依案件性質變化進行動態調整。例如案件若涉及家暴或性侵等具法律強制性的情形,主責單位即須依法轉由相關機關承接。林萬億指出,分工判準應以法律規範為優先,法律明定者即為主責;若未明確規範,才由政策補充,以避免責任推諉,建立清楚分工機制。

    林萬億進一步表示,主責與協力單位之間應彼此掌握對方的介入情形,才能共同討論個案並隨案件發展適時調整分工。不過他也坦言,實務運作仍面臨挑戰,包括第一線人員對法規掌握程度不一,以及跨單位合作與資訊整合尚未完全到位,都會影響制度落實成效。

    談剴剴案「當時依法主責在兒盟」

    林萬億以「剴剴案」為例,依2012年版《兒權法》規定,「是否有收出養必要」的決定權在民間機構,而非政府機關,因此當時主責其實在兒福機構,就是兒盟。不過,他也說,社工陳尚潔是負責收出養,自然有責任關注兒童在保母家的受照顧情形,但兒盟篩選委託監督的劉姓保母責任不在陳尚潔,而是另有一組人員負責,可是在本案中幾乎消失。

    林萬億說,這樣的制度設計,將涉及兒童權益與親權的重要決策交由民間機構處理,與公權力應負責的性質不符,也因此在事件後已修法,將收出養責任回歸政府。剴剴案中涉案保母雖持有合法證照,但是否適合照顧「收出養兒童」也是一個問題,林萬億認為,不同機構間對同一對象(劉彩萱、劉若琳)出現「評估不適任」與「認定可任用」的落差。

    醫院曾喊「不是托兒所」 社安網逐步釐清責任

    此外,林萬億提到,社工界近期關注的「保證人地位」,法官在判決書中也清楚表示,保證人責任不適用所有基層社工,而是針對本案。林萬億直言,目前制度架構其實「已經很清楚」,真正問題在於第一線訓練不足、法規熟悉度不夠,他舉例,過去曾發生兒虐個案在醫院治療後無人接手,醫生甚至直言「我不是托兒所」,但這類問題,已逐步透過社安網架構釐清責任、找到對應窗口,得到解決。

    林萬億強調,社安網推動至今仍持續調整、補漏洞,並強化人員訓練,「一個問題不會只有單一原因」,若無法整合家庭、社區與跨系統資源,即使制度存在,也難以真正發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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