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女子持偽造教師證意圖參與教師甄試,被教育部發現報案。示意圖,廖瑞祥攝
台中一名李姓女子夢想進入校園教書,在網路平台花費5000元偽造教育部教師證書,去年7月意圖混進台中一所國中的代理教師甄選,被教育部眼尖的承辦人員識破報案。法院發現,李女有偽造文書前科,且在假釋期間再犯,日前依共同犯偽造公印文罪判處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姓女子始終沒有取得教育部核發的中等教師證書,竟在2017年於雅虎拍賣上不詳賣家聯繫,以5000元代價偽造「100年4月28日教育部中等學校教師證書【中等檢第00000000號】」的特種文書,並在證書上偽造教育部公印文以及時任教育部長「吳清基」的印文。
去年7月22日,李女發現台中一所國中辦理代理教師甄選,竟心生歹念,將收藏多時的假證書附於教師甄選報名表內,希望混進學校捧鐵飯碗,卻被教育部發現教師證有異報案,李女也因此與教職擦身而過。
法官審理期間發現,李女有詐欺及偽造文書前科,本案犯案時間仍在假釋期間,實屬不該。李女雖然坦承犯行,但法官認為她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教職,竟使用印有偽造公印文、印文之偽造教師證書求職,雖實際未獲任何利益,仍依共同犯偽造公印文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