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學董事長陳泰然遭判當選無效,教育部表示將依法辦理後續事宜。資料照,取自文大官網
文化大學董事會爭議再啟新章。台灣高等法院今(11/19)日判決,董事長陳泰然4年前當選決議無效,對此教育部則於晚間表示,將遵循法院維護法律安定性的意旨,辦理後續事宜。
文化大學前董事長張鏡湖2019年過世後,法院裁定選任陳泰然代理董事長,陳泰然後續又參選第18屆董事長並於2021年9月當選,對此黃有良等5位「校友派」董事不服,認為張鏡湖女兒張海燕所屬的5名「家族派」董事,投票時已不具董事身分,卻仍參與投票讓陳當選,因而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訴訟,台灣高等法院今判決議無效。
對於當初為何核定陳泰然資格、是否撤換陳泰然?教育部於晚間表示,黃有良等人已就教育部核定陳泰然董事長之行政處分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今年8月13日作成判決,案內提及倘撤銷該行政處分,將使學校重要法律關係長期處於不確定狀態,不利法律秩序安定,也會影響教職員生權益與校務發展,因此依《行政訴訟法》第198條作成情況判決,並未撤銷教育部之行政處分。
教育部也強調,將遵循法院維護法律安定性的意旨,依《私立學校法》及相關法規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文化大學則僅回應,本案爭點係有關第18屆董事會之問題,「與學校無直接關聯」,不便評論,將待董事會後續處理,並強調校務均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