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間補習班負責人對學生性騷擾,被公布姓名,同時處終身不得任教。示意圖.取自Pexels
台北市文山區奧德斯丁私立補習班負責人陳正育,今年4~5月間對學生做出離譜性騷,市府依《兒少法》公布其姓名。對此,北市教育局今日(9/16)證實,陳正育因性騷情節重大,已於10日依《補教法》處以終身不得擔任補習班人員,並廢止補習班立案。
據CRC聯合國兒童權益公約網站的違反《兒少法》案件資料,陳正育今年4月至5月間利用職務之便,於補習班內和學生獨處時,對受害者做出親吻、摸臀、強抱、露生殖器等不當行為,侵犯兒少身體自主權及隱私權,違反《兒少法》第49條1項15款及第97條規定,遭社會局公布姓名。
至於是否依同法第97條處6萬至60萬元罰鍰,台北市社會局表示,因此案涉及刑罰,依照刑事先行及一事不二罰原則,目前先處公布姓名,後續將持續追蹤刑事審理結果。
台北市教育局表示,經查陳姓負責人有情節重大的性騷擾,違反補教法第9條第6項第2款規定,已於9月10日處分陳姓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補習班人員,且因陳男為補習班負責人,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36條規定,同日處其補習班廢止立案,並已同步轉知台北市各級學校。
教育局重申,對於補習班涉及性別事件,始終秉持零容忍態度,從重從嚴處分,並持續落實不適任人員查核機制,也呼籲中央修訂相關法規,建構更完善的安全防護網。
對此,陳正育則喊冤一切都是誤會,自認平時和學生相處方式較為嚴厲,還稱該名學生本來就「很敢講」,甚至會跟他開黃腔,當他態度轉為嚴厲後,教育局就派人來了。被問及補習班是否有裝攝影機,陳正育則表示疫情後設備壞了,無法佐證雙方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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