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風扇。示意圖,取自Unsplash
炎炎夏日,民眾想盡辦法消暑,一名網友近日就在機場出境安檢區目睹「沒收物品籃」裝滿各式手持電風扇,數量已堆成一座小山,全是因為電池規格不符飛安規定所致。
原PO近日在Threads分享照片,表示在機場過安檢時,看到「沒收物品籃」裡面被各種手持電風扇塞爆,堆成一座小山。
原PO為此表示驚訝,「沒想到竟然有這麼多人, 因為它卡在安檢過不去…」提醒民眾出國前應徹底檢查電器是否符合飛安規定,「不然到了安檢就只能說掰掰了」。
事實上,機場的官網、現場與安檢處皆有告示牌提醒,依據《民用航空法》第49條之1第4款規定,禁止攜帶或使用危險物品,違規者依法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桃園機場規定,使用鋰電池的手持風扇必須隨身攜帶,嚴禁放入託運行李內。若該電器為鉛酸電池款式,且不符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A67條款者,則一律禁止隨身攜帶或託運。
另外,需注意的是行動電源不得託運,須隨身攜帶,100Wh以下可直接攜帶,100Wh至160Wh須經航空公司同意,超過160Wh則禁止帶上機,且飛行途中不得使用或充電。
其他需隨身攜帶的物品有:傳統打火機,每人限攜帶1個,其他如防風及藍焰打火機則全面禁止攜帶,刀剪等尖銳物品中,僅剪刀刃長6公分以下可隨身攜帶,其餘均須託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