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32歲的男子未依法服兵役,法官判處緩刑。路透社
據南韓媒體報導,南韓有一名32歲男子,收到兵單,卻不依法服役,稱自己「有3個小孩要扶養」,一審遭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被告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於前天(2/28)宣布判決,法官考量被告離婚,且有扶養子女的義務,改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
韓媒「Nate News」報導,一名32歲南韓男子,以就讀大學、扶養3名子女等理由,2013年至2017年均申請延後入伍,將南韓法規容許的延後入伍天數(730天)全數用完,於2019年再次被通知入伍,又以生活經濟困難為理由,申請免役,但南韓兵務廳要求提供的證明資料,他卻沒有提交。
被告於2021年6月再度收到兵單,因未依法服役而遭起訴,據檢調機關轉述,被告表示,要照顧3名小孩,沒有時間提交證明資料,也沒辦法服役。
一審法官認為,被告所述與事實有出入,他實際上沒有扶養小孩,因此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被告不服,提起上訴。
全州地方法院二審法官於2月28日宣布判決,法官指出,被告將3名未成年子女留在老家給家族成員照顧,自己在外居住,且長期不履行服兵役的義務。
同時,二審法官考量,被告承認罪行,沒有類似的前科,而且他與妻子離婚,確實有扶養3名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因此改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
有些南韓網友反對判刑:「有3個小孩可以算是『愛國者』了,在低生育率的這個國家,生養3名小孩,應該免服兵役」、「如果因為養育3名小孩而沒有服兵役,結果被判刑,還有人會生小孩嗎?」
但也有些網友指出:「被告的說法與事實有出入,實際上沒有在扶養小孩,這才是最大的問題吧」、「任何人都看得出來,這只是不服兵役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