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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房市行動方案今跨部會討論 國發會:放貸授信應兼顧非都會區

    2023-02-08 19:11 / 作者 鄒秀明

    總統府今天公布號稱史上最嚴打炒房政策《平均地權條例》,國發會也邀集內政部、中央銀行、財政部、金管會、銀行公會等就「健全房地產市場行動方案」進行討論,會中重申融資借款動工期限以18個月為限,契約應明訂若違反將按比例收回、加碼計息,並未一致硬性規定全面收回,也將促請銀行針對「非都會區建案」妥善調配授信,以利取得資金,兼顧區域平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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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發會邀集內政部、中央銀行、財政部、金管會、銀行公會等就「健全房地產市場行動方案」進行討論。資料照






    國發會表示,會中各部會就「平均地權條例」議題進行意見交換,認為此次修法將有助引導市場回歸穩健發展;相關子法將以不影響正常交易及符合實務需要為原則進行規範。



    針對房地產市場融資議題,國發會表示,也將促請銀行授信時考量區域適度均衡發展;考量疫情等大環境因素,致借款人無法如期辦理動工興建,央行也將增訂購地貸款規範相關問與答,以利金融機構遵循辦理。



    金管會表示,各金融機構於執行銀行法第72條之2不動產貸款總額控管規劃時,應注意區域適度均衡發展,並依企業往來情形合理評估,妥善調配各區域間放款額度。本次會議已請銀行公會配合向其會員加強宣導,金管會亦將於相關會議持續與銀行溝通。



    為降低金融機構授信風險,且為加速借款人辦理所購土地動工興建,央行規定,除不可歸責借款人因素者外,動工期限原則以18個月為限。但基於考量疫情等大環境因素,致借款人無法如期辦理動工興建,央行於昨增修訂「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並於央行網站公告,會中並請銀行公會與會員溝通,財政部也將同步知會公股行庫。如借款人有相關問題,可洽央行諮詢專線。



    會中也針對購地貸款信用管制規定再次說明,其中包括金融機構承作都更、危老案件,或其他配合政府相關政策的重建案件(如長照),已排除適用選擇性信用管制;金融機構評估借款人預計動工實際所需時間,除有不可歸責借款人因素外,最長以18個月為原則。



    至於不可歸責借款人因素情形,包括如受疫情等大環境因素影響而發生缺工缺料等情形,致影響動工時程,或因建案特性不同(如建案規模、建築法規規範要件差異等因素),致影響公務機關審照時程較長者。金融機構也應於貸款契約明定,未於一定期間動工興建者,除明確事證屬不可歸責於借款人因素者外,應逐步按合理比例收回貸款,並採階梯式逐年加碼計息等約定。未有一致性要求全面收回貸款的硬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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